树立“三种意识”、坚持“四项制度” 麻江镇确保常年稳定
近年来,双牌县麻江镇通过强化“三种意识”,坚持“四项制度”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模式,社会大局实现常年稳定。
“三种意识”,一是牢固树立“民生”意识。从年初干部分工到中心工作安排,麻江镇党委、政府始终把民生问题摆在首要位置,要求镇村干部扎实践行县委“树根工作法”,通过经常性走访和畅通群众来信来访渠道,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二是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以服务群众为核心,积极转变政府及综治办职能。年初以来,派出所、司法所两所人员积极开展了送法到村、到学校、到企业活动,组织现场调解55次,用上门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各类积案35件,确保了全镇和谐稳定。三是牢固树立“责任”意识。通过出台干部考核制度,坚决落实“一票否决”,不断强化镇村干部“责任”意识。
“四项制度”,一是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制度。规定每月3日前,各单位要将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及时上报镇综治办,建立台账,及时掌握各类矛盾纠纷动态。二是坚持领导包案化解制度。镇综治办根据各单位摸排上报的情况,将矛盾纠纷分类汇总,通过领导包案、限期化解方式,及时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年初以来,由镇党委书记包案化解的矛盾纠纷共5件,镇长包案化解的矛盾纠纷共6件,分管综治工作领导包案化解的矛盾纠纷共8件。三是坚持“周一”书记大接访制度。成立党委书记大接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周一”接访制度,对群众信访问题能答复的及时给予了答复,不能答复的也进行了限时办结。四是坚持政务公开制度。将人民群众及广大干部关心的热点问题及办事程序进行公示,从而达到政务按时公开、隔阂及时消除、矛盾随时化解、关系更加密切的效果。(转自湖南日报 廖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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