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意见
登记号:CDCR-2008-00002
常政发〔2008〕14号
休闲农业是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及环境资源,结合农林牧渔生产经营、农村文化及农家生活,为人们提供休闲娱乐、体验“三农”魅力的新型农业经营形态。休闲农业具有农产品供给、生态环境保护、乡土文化传承、旅游资源开发等多种功能。发展休闲农业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具体措施,是转变农村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农业附加值的有效途径,是培育新型农民、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发展休闲农业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本区域休闲农业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发展休闲农业要坚持合理布局的原则,在城市规划区之外,选择有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客源优势的区域重点发展;要坚持突出特色的原则,在项目设计、文化传承和营销策略上体现各自的特色;要坚持生态环保的原则,景观建设和景区的环境要符合有机、生态和可循环利用的要求;要坚持经济效益的原则,根据市场需求,努力提供多样性服务,提高产品的集约性,延长产业链。 (三)总体目标。在“十一五”期间,全市建成10个五星级休闲农庄、20个新农村体验区、30个农业产业化观光基地,15条一日游线路、10条二日游线路、5条三日游线路。到2020年,全市休闲农业直接从业人员达到10万人,固定资产投入年均增长20%以上,休闲农业增加值占全市农业增加值10%以上,年接待游客800万人次以上,参加休闲农业经营的农户年收入增加1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二)完善基础设施。各地要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向具备开发休闲农业条件的村镇倾斜,优先解决好道路交通、饮水安全、信息网络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问题,改善休闲农业发展的硬件条件。优先支持休闲农业发展区域的农户改厕、改厨、改浴、通网络(“三改一通”),提高“农家乐”经营户的接待质量和水平。 (三)培育主导产业。以本地优势产业为基础,用好茶叶、柑桔、葡萄、特种水产等资源,培育具有产业特色的休闲农庄。支持引进适宜本地的新品种,采用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和设施装备,培育新的休闲农业产业。完善各休闲农业发展区域的服务项目,强调个性体验,挖掘文化内涵,逐步形成主业明确、功能完备、协调配套、共同发展的休闲农业产业群。 (四)拓展服务功能。休闲农业是农业产业化的延伸,要依托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特色农产品基地、自然风景名胜和民俗风情等资源优势,引导休闲农业发挥游憩功能、教育功能、环保功能、文化功能、健康功能和城乡交流功能,提高休闲农业产品的多样性和集约性。 (五)加强人才培训。将休闲农业从业人员培训纳入阳光培训工程、蓝色证书培训和技能鉴定培训体系,大力开展农业技术知识、接待礼仪、游客服务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研讨会和参观学习等形式,引导休闲农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更新发展观念,创新服务理念,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四、政策措施 (一)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对月经营收入未达到起征点的“农家乐”个体经营户免征营业税;对休闲农业企业从事国家鼓励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领办参办国家鼓励的农业产业项目实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三星级以上休闲农业企业生产加工用地及生产生活等建筑,纳税确有困难的,其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按税收管理权限报批减免;对吸收就业多、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低的休闲农业企业,按照其吸收就业人员数量给予补贴或所得税优惠。 (二)实行有利于发展的土地管理政策。休闲农业企业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利用现有集体建设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并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审议。村民利用现有宅基地、承包地兴办休闲农业的,可以依法采取临时用地的方式进行,但不能改变农用地用途,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期满时自行拆除。规模较大的休闲农业企业可以依法采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资、联营或者征收集体土地的方式进行。支持休闲农业企业依法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土地经营权,发展休闲农业。休闲农业企业的建设用地要严格控制在总用地面积的3%以内。 (三)完善价格和收费政策。价格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减少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和指导价,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公开、透明的定价制度。从2008年10月1日起,休闲农业用电价格执行省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三星级以上休闲农业企业投产之日起3年内,市及市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除省级以上明文规定不能减免的项目外,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除工本费外全部免收,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 (五)拓宽融资渠道。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其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积极开发适应于休闲农业发展的金融产品。进一步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休闲农业企业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鼓励农民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租赁、入股等形式流转给休闲农业企业,或自办与休闲农业配套的服务业等方式参与休闲农业发展。 (六)扶持龙头企业。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星级以上旅游饭店利用自身优势发展休闲农业。开展休闲农业企业星级评定工作,经省、市休闲农业协会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的休闲农业企业,分别享受省级、市级和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待遇。对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休闲农业企业,市政府将比照工业企业同档次给予奖励。 五、组织领导 成立市休闲农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农村办、市乡镇企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旅游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农发行市分行、农业银行市分行、市农村信用联社、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常德电业局为成员单位,负责休闲农业的工作指导、服务协调、政策研究和典型推广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乡镇企业局,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发展休闲农业纳入议事日程,列入农业产业化建设考核指标。农业产业化暨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履行职责,制定休闲农业发展规划,加强休闲农业行业管理,结合农业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培育主导产业,发展特色产品,建设休闲农业园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各负其责,积极为休闲农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OO八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农业休闲农业△发展意见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10月13日印发 编辑:周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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