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休闲农业大有可为——访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局长张天佐
7月5日,农业部和国家旅游局在北京就加快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进一步发挥优势,齐心协力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记者就有关休闲农业发展问题,采访了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局长张天佐。
记者:为什么要加快发展休闲农业?
张天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休闲农业的发展,2007年和2010年中央1号文件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都对发展休闲农业提出了具体要求,指明了方向。
休闲农业是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新农村建设为主要目标,横跨一、二、三产业,融合生产、生活和生态,把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紧密连结的一种新型农业产业形态。它源于农业,建在农村,惠及农民,融通城乡,服务社会,发展休闲农业是一举多效、利国利民的一项事业。据研究测算,休闲农业每增加1个就业机会,就能带动整个产业链增加5个就业机会。一个年接待10万人次的休闲农庄,可实现营业收入1000万元,直接和间接安置300名农民就业,可带动1000户农民家庭增收。发展休闲农业对推进我国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优化调整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扩大内需以及统筹城乡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加快发展休闲农业既是我国经济社会现实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新时期加快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选择。
记者:目前,我国休闲农业发展的态势如何?
张天佐:我国休闲农业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大体上经历了萌芽起步、初步发展、较快发展和规范提高四个阶段。
从这四个发展阶段看,休闲农业发展正在经历五个重大转变。一是在发展上,从农民自发发展,向各级政府规划引导转变;二是从休闲功能上看,从简单的“吃农家饭、住农家院、摘农家果”,向回归自然、认识农业、怡情生活等方向转变;三是从空间布局上看,从最初的景区周边和个别城市郊区,向更多的适宜发展区域转变;四是从经营规模上看,由一家一户一园的分散状态,向园区和集群发展转变;五是从经营主体上看,从以农户经营为主,向农民合作组织经营、社会资本共同投资经营发展转变。
可以说,我国休闲农业进入了快速发展、规范提升的新阶段。休闲农业越来越受到社会公众的关注,尤其是中央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来,大量的财政资金伴随着各种优惠政策向农村地区倾斜,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加上休闲农业潜在的巨大市场前景,吸引了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据我们对全国19个省市区的不完全统计,去年,休闲农业年营业收入超过1175亿元,带动就业近280万人,其中吸纳农民就业达267万人。休闲农业已经成为一些地区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
记者:农业部以及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在推进休闲农业发展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张天佐:2008年政府机构改革中,农业部把休闲农业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的职能调整到乡镇企业局,要求我局将其作为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引领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快推进,务求实效。根据部党组的要求,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调查研究。通过调查研究和座谈讨论,进一步摸清了情况、梳理了思路,确立了工作目标和重点。二是建立体系。这包括行政管理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目前,行政管理体系基本建立,省一级行政管理工作已经做到有部门负责、有人专管,海南省成立了休闲农业发展局,江西省成立了休闲农业办公室。从行业协会等服务体系上看,我部与国家旅游局联合成立了中国旅游协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分会,不少省(区、市)也成立了类似的行业协会,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管理、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去年以来,我们把提高休闲农业从业人员素质作为推进工作的一个重点,已举办了七期休闲农业管理人员培训班,近1000名休闲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同志和企业经营者得到培训。同时,我部也把休闲农业从业人员的培训纳入到阳光工程培训计划,各地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四是开展标准制定。组织制定了农业观光休闲农庄建设标准、休闲农业企业内部管理规范等标准。
各地休闲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产业规划、政策引导扶持、规范管理和服务、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培育优势品牌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培育了一批先进典型,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这些都为我们进一步拓展提升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记者:当前,我国休闲农业面临哪些机遇和挑战?
张天佐:推进休闲农业快速发展,我们确实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从产业内部看,主要存在布局不合理、管理水平不高、人员素质较低、基础设施较差、投资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从外部环境看,主要存在思想认识不统一、行业管理和规划引导不到位、政策扶持滞后,业主融资贷款难、社会负担重等问题。这些困难和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休闲农业发展的瓶颈。
但同时,休闲农业也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越来越重视休闲农业的发展。不少地方党委政府不仅把发展休闲农业作为促进农民就业增收、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而且把它作为为城乡居民创造文明健康的休闲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当成一项公共性、公益性的事业,出台政策,加大扶持,引导其快速发展。二是国家大规模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休闲农业发展创造了条件。近年来,中央和地方财政新增投资中,主要用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的道路、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特别是通过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正在发生根本改变,为休闲农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三是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休闲农业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从世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来看,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超过1000美元后,居民的需求结构开始转变。我国2008年,人均GDP就已经突破3000美元,这意味着我国居民的消费结构将发生重要改变,休闲消费无疑会成为其中的一大亮点,市场潜力巨大。四是休假增多也为休闲农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目前,我国除“带薪休假”外,工薪阶层每年享有的法定假日114天,这为城乡居民增加休闲消费创造了重要条件。去年国庆、中秋“黄金周”期间,北京市乡村旅游人数达到275万人次,同比增长26%,收入2.2亿元,同比增长35%。
记者:发展休闲农业应坚持哪些原则?
张天佐:我想今后休闲农业发展主要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发展休闲农业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要把休闲农业作为一个产业纳入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纳入到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来谋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引导适宜发展的地区有序发展,避免各地一哄而上,低水平盲目发展。鼓励利用荒山、荒坡、荒滩、垃圾场、废弃矿山、边远海岛和可以开发利用的石漠化土地等发展休闲农业,避免滥占耕地。在发展中,要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引导,做到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生产、生活、生态相统一,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是以农为本,惠及城乡。发展休闲农业不能脱离农业、农村、农民,要坚持以促进农民就地就业和增收为目标,紧紧围绕农业生产过程、农民劳动生活和农村风情风貌开发休闲产品,突出自然生态,体现乡土气息,大力培育特色休闲农业产业,在带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为城乡消费者创造良好的休闲环境。
三是规范管理,提升水平。发展休闲农业要高度重视饮食卫生、公共安全、服务标准、环境保护等公共利益,要通过制定标准、加强管理、培育品牌、引导行业自律等多记者:今后一个时期,农业部将重点开展哪些工作?
张天佐:今天农业部和国家旅游局就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这是一件大事,也是一个新的起点。我们将按照协议的要求,坚持“农旅结合、以农促旅、以旅强农”,加强两部门合作,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加快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近期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编制“十二五”休闲农业发展规划。我们要开展更广泛、更深入的调研,全面总结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在此基础上,通过编制“十二五”休闲农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探讨发展规律和发展机制,研究提出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谋划好今后一个时期休闲农业发展的思路、目标和工作重点。
二是启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创建活动。我们将联合国家旅游局在全国全面启动休闲农业示范县和示范点的创建活动。通过创新机制,完善标准,优化环境,规范引导,加快培育一批优势产业突出、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一批经营特色化、发展产业化、管理规范化、产品品牌化、服务标准化的休闲农业示范点,引领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加快制定行业标准。我们将组织制定涉及休闲农业基础设施、管理规范、服务标准、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关标准和良好操作规范,引导休闲农业规范管理,提升水平。
四是加强教育培训。我们将进一步组织开展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经营者、休闲农业从业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争取利用3-5年时间,对各级休闲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和重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轮训一遍,加快提高工作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
五是强化宣传推介。我们将联合国家旅游局和有关行业协会,支持地方举办农事节会活动,打造一批有影响的休闲农业知名节庆活动品牌,吸引游客,形成休闲农业消费热点。同时积极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广泛开展休闲农业宣传推介活动,进一步扩大休闲农业的影响。
休闲农业已经进入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抓住机遇,聚集力量,因势利导,加快推进,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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