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发展必将助力乡村振兴
徐恒杰
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为主题的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是改革开放以来第20个,也是新世纪以来的第15个关于“三农”的中央一号文件。与其他年份中央一号文件不同的是,这次的文件是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解决“三农”问题来部署的,重点安排近几年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笔者认为,当前城乡共享经济的发展将十分有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近日,笔者到山西临汾调研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业现状,发现当地农村冬闲不闲。伴随着平和喜乐的音乐,冬枣大棚的枣树开始萌芽;基于农产品原料的保健食品加工车间的生产线,在持续生产;各项指标领先、口感超群的玉香梨开始出口加拿大;更多地方特色农产品,通过电商等渠道得到各地消费者的青睐……产业如此兴旺的情形令人感到乡村振兴的前景充满希望。
这种产业兴旺的基础,是围绕共享理念和终端消费的三产融合发展。消费作为最终需求决定着整个市场的需求走势,直接影响到国内投资需求的最终实现和我国对进口商品以及外资的需求,进而促进经济发展的品质提升。共享消费模式以实现社会资源最优配置作为核心价值目标,已成为改善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根据中国贸易促进会研究院最新发布的《2017/2018年中国消费市场发展报告》,2017年我国消费实现了平稳较快增长,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高达10.2%,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达58.8%。而农村的消费增速达到11.8%,高于城镇的10%,规模和占比相对比较高的农村消费增长速度保持在高位,对于缩小城乡之间的消费差异产生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在互联网+的带动下,社会的共享消费能够有效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及实现经济与社会、自然三大系统的整体协调发展的要求。笔者认为,乡村振兴战略,可以说正是顺应这种整体协调发展需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要求的重大部署。
作为农村创新发展的重要新生事物,农村电商是促进城乡共享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用180多字对农村电商发展进行了重点部署。其中可以感受到明确的问题导向,主要聚集于农产品上行问题,“重点解决农产品销售中的突出问题”,是在回应文件第三大部分的标题“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及第三条的标题“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的关键诉求。显然,农村电商在乡村振兴中首要的还是要促进农村三产融合,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形成乡村发展的新动能。
进一步促进带动乡村发展的共享经济,笔者认为还应该在两个方面加强政策着力点。一个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质量兴农,增加高品质的加工农产品的供给,从而在消费升级过程当中,使中高端消费的供给短板得到满足。另外一个是,应积极探索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的“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实现形式,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比如利用闲置农房发展民宿、养老等项目,提升农村休闲服务消费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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