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人大视察农村环境卫生
11月2日,石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金生带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部分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一行,视察全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2018年县人大1号议案)工作办理情况。
视察组一行先后对樟木滩饮用水源保护地、海螺水泥厂协同处理生活垃圾项目、月亮水库养殖污染治理现场、县工业污水处理厂、磨市镇河道采砂整治现场、雄黄矿污染治理项目、竹巷口农村改厕现场、岩湾村垃圾分类减量试点示范村进行实地视察,现场听取了各项目的情况介绍,并针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方面工作进行了详细询问。
随后,视察组一行在皂市镇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石门县人大1号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农业局局长邱正鑫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1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县环保局、水利局、畜牧兽医水产局、生态立县指挥部、城管执法局、住建局负责人对本单位具体工作进行补充汇报,与会代表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分别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会上,石门县政府领导作表态发言,表示县政府一定不负各位领导、代表的期望,以《石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打好乡村振兴第一仗,坚决把县人大1号议案落实到位,向人大、向全县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石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金生对人大1号议案办理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当前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把增强广大群众的自觉意识作为重要基础;二是把加强乡村两级党政组织的切实领导作为重要保障;三是把水、气、土壤的综合治理作为重要内容;四是把严格部门责任落实作为重要手段。(王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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