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村长制”助力人居环境整治 推动乡风文明建设
六月初夏,端午的粽香还没飘散,石门县维新镇的村子里却已是一片忙碌的景象。村民们纷纷打开家门,开始打扫房前屋后的卫生……这样的场景已然成为村民的日常。而在这背后,是一个个身着“红马甲”的“义务村长”们的功劳。
“人人都是保洁员,人人都是监督员”人居环境整治新风尚。维新镇自2017年底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广“义务村长制”,主题便是“我为大家做一天,大家为我做一年”。在推行之初,如何调动村民们的参与积极性成了难题,单纯通过各类宣传的方式进行推行收效甚微。在群众面前,行动往往是最具说服力的,在各村居的不断实践中,逐步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案。各村由支部书记任指导员,成立村居文明共建理事会,由社会乡贤、离退休镇村干部负责,并由村干部、党员率先示范,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对全体可参与活动的村民制定“义务村长”排班表,建立评比台账。通过这一系列的举措,村民们的参与积极性被极大的调动起来。“以前啊,大家对乱扔垃圾、乱贴乱挂之类的习以为常,没把这些坏习惯当回事,自从实行‘义务村长’以来,人人都是保洁员,人人都是监督员,坏习惯越来越少,不少村民甚至开始主动美化庭院和菜园,这给我们现在的人居环境整治减少了很多工作。”维新场社区支部书记刘玉周对目前所取得的成效非常满意。
“我为大家做一天,大家为我做一年”乡风文明建设新潮流。除了人居环境,“义务村长”们的职能也越来越丰富。规劝村民不赈违规酒、不聚众赌博、不打架斗殴、不吵架骂人,在学校周边守护学生安全入学、返家,帮助村民捡拾橘橙落果,照顾护理重病、重残、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参加夜间安全巡逻……“义务村长”已经成为村民们参与志愿服务的绝佳平台,也让村民们的精神生活更具获得感与幸福感。得益于“义务村长制”,如今的维新镇乡风文明、民风淳朴、社风纯正。
人居环境整治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仗,乡风文明建设是乡村振兴的“灵魂”。两者都需要群众的广泛参与、共同创建,才能取得持久稳定的成效。通过不断完善与调整,长久激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义务村长制”正成为维新镇在乡村振兴战略格局下的一次有益尝试。(晏学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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