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话乡村产业兴旺之道——全国乡村产业发展培训班综述
本报记者孙眉王壹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在“融”,也难在“融”;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要从粗放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扶持与监督双“管”齐下,促进龙头企业发展带动乡村产业振兴……在日前举办的全国乡村产业发展培训班上,来自全国部分地级市的122名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结合各地乡村产业发展实际,边学边思、充分交流,从“创”“融”“管”三个方面共话产业兴旺之策。
创——打造农村
“双创”升级版
近年来,国家为创业创新搭建了一系列平台,提供了一系列政策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已经成为国家发展战略。推动农村“双创”升级版建设,让“双创”成果在农村厚土绽放,让农村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主阵地,是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重要手段,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不竭动力。
在讨论中,学员们认为,现在的农村“双创”和过去相比,呈现出主体高端化、模式多元化、典型精品化的趋势,但是在“双创”升级版的打造过程中,各方面要素还存在“双创”主体受限、专业能力不足以及农村“双创”补贴少等问题。
如何在新形势下打造“双创”升级版?来自南京的学员郭双庆建议,应该提升“双创”对于新兴力量的吸引力,拓宽参与“双创”的主体;同时加强奖励力度,对于创业者给予一些贷款等方面的支持。来自新疆的学员刘同友表示,发展“双创”,必须进行资源整合,让各部门职权划分更明晰。同时,打造“双创”的升级版,必须要有资金和项目扶持政策。
农村创业创新的升级离不开对“新”字的深入挖掘,然而目前部分农村“双创”是创业多、创新少,有科技含量的更少,有些地方农村“双创”仅仅停留在电商层面模式,没有新模式、新创意。对此,学员们建议,应当挖掘“双创”新增长点,发展“双创”新业态。鼓励引导各地发掘当地资源优势,鼓励“双创”主体在生产两端、城乡两头寻找新的模式,不断丰富“双创”业态;鼓励引导有实力的“双创”主体创新技术,转化现有科技成果,为农村“双创”挖掘出新的增长动力。
融——三产纵深融合促产业兴旺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目标。如何融合发展一二三产,是摆在乡村产业发展面前的一道难题。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在“融”,也难在“融”。培训班学员们在讨论中认为,这一难题主要表现在缺乏融合的理念和思维、产业融合难、利益融合难、主体融合难四个方面。
学员们认为,三产融合发展的基础在一产,政府应该重点支持基地建设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这样既防止扭曲市场,又为二产、三产发展及产业融合夯实基础。从长远看,无论对二产、三产如何扶持,其前提必须是设计好惠及一产和农民的机制,让农民有更多机会参与到产业链条的各个环节。
对如何完善利益融合机制,学员们提出,在条件适宜的区域探索推广产业化联合体经验,引导合作社、家庭农场主动与龙头企业实现较为深入的交易联结、互助联结和资产融合,共同降成本、降风险、集资源、提效益。
作为三产融合的重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当前站在了发展的“十字路口”,如何突围、路在何方?
学员们认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已经到了一个不得不转变思路创新发展的关键时点,必须找准问题、对症施策。当前主要问题包括经营业主盲目跟风、规划论证不够;产品单一层次不高,过多依赖要素;单打独斗联动不足,资源盘活不足等。
对此,学员们也纷纷结合实际畅所欲言、建言献策。
山西运城学员吴肖江表示,解决上述问题应该在统筹发展上有所突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农村一二三产融合的最好的一个结合点,希望能在政策制定上有一个统一的顶层设计,以利于基层开展工作。
黑龙江哈尔滨学员关少林建议,农业农村部应继续加大对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提升打造一批国家级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和国家级的精品景区;同时加大红色旅游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完善配套服务,提高旅游景区和精品线路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管——政府扶持与监督双“管”齐下
双“管”齐下促“龙头”,带动“龙身”更有力。龙头企业在乡村产业发展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农业龙头企业通过订单合同、股份合作、土地托管、反租倒包等模式联系带动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农户等“龙身”,是当前产业扶贫乃至今后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由于受到产业链条短、缺乏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资金紧张、生产水平低等不利因素的影响,“龙头”带“龙身”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这时,政府就要通过“有形的手”来发挥扶持与监督双“管”齐下的作用,做好引导,助企业一臂之力。
“龙头”应该管什么?学员们建议,应进一步创新扶持政策,引导龙头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意识,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做合作社和农户做不了的事情,鼓励龙头企业到乡村建设原料生产基地,优先给予农产品加工、社会化服务等方面项目支持,加大农业产业化保险支持力度,探索将产值保险、价格保险和收入保险等纳入扶持范畴。
具体而言,应该调整奖励型政策导向,引导企业与农户建立合理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龙头企业带动发展能力;注重加强宣传和培训,形成强烈的合作运行共识。
“有形的手”一旦要“管”,就要“管”出效果。学员们普遍认为,在“管”的过程中,要防止政策出现只重视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倾向,一定要强调龙头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增强对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湖北十堰的学员刘军建议,应当对龙头企业带动情况进行考核,建立考核约束机制,对龙头企业社会效益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支持,对于套取政策资金,带动效用差的企业加入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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