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王明东:脱贫攻坚 “走千村访万户”调研报告
根据区委脱贫攻坚“走千村访万户”调研工作安排,围绕掌握“三率一度”、“两不愁、三保障”、精准到户政策落地、资金项目管理、贫困村(贫困户)退出程序执行、涉贫信访处置及矛盾化解、扶贫干部工作作风建设等工作推进实情,我与区纪委2名工作人员4月20日至5月20日期间对所联系的许家桥回维乡、牛鼻滩镇永福村52户贫困户进行了集中走访调研。通过查阅扶贫手册、抽查(考)扶贫责任人、入户走访、与群众座谈等形式,掌握了一些所联系乡镇、村脱贫攻坚工作的第一手资料。
一、群众对扶贫工作怎么看——走访调研中群众反映的问题
从本次走访调研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群众对当前扶贫工作持正面肯定态度,认可区乡党委政府和扶贫工作队的帮扶举措,不少贫困户真诚地表示:“搭帮这么好的政策,真的非常感谢。”同时,也有部分群众较为集中地反映了当前扶贫工作在部分程序、个别环节上存在的问题。
1.部分群众反映扶贫对象甄别不准的问题。在贫困户的甄别过程中虽然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评议,但摆出来的证据少,多数凭主观论断,掺杂人情因素,有一定误差。如家庭外出务工人员工资性收入未通过核实工资条等方式进行准确核算,同时也有“短工”和“长工”的区别。有些一般农户与建档贫困户家庭人均年收入并没有多大差距,甚至存在建档贫困户比一般农户生活质量更好的情况。因此,在程序到位的情况下,仍有部分群众觉得贫困户甄别不精准,评选不公平。例如:许家桥回维乡许家桥村贫困户游某某,其本人年龄较大,无劳动能力,住房条件差。但是其儿、媳(已分户)经济条件优越,已将其接至家中赡养,定期给予资助,游本人生活条件超过扶贫标准,周围群众对此有意见。
2.部分群众反映确定贫困户收入计算方式的问题。在家庭人均纯收入的计算方式上存在一些主观性,且识别过程中只计算家庭收入,对个别家庭的大笔非生活保障性的支出(需长期治疗的病痛、天灾人祸等特殊情况)未进行剔除。例如:牛鼻滩镇永福村贫困户姚某某一家,原年人均纯收入超过6000元,一家人一年除正常开支后有18000元存款,但姚必付之子患脑瘤,其妻因此精神分裂,家庭成员需要长期花费超过年收入的钱进行治疗,这种严重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特殊情况在计算过程中未充分权衡比重,造成群众质疑。
3.部分群众反映扶贫工作覆盖“懒贫”人员的问题。走访中,听到一句“顺口溜”:“穷就穷到底,政府会帮你;懒就懒个够,迟早有扶助。”群众对个别有劳动能力而自身发展动力不足的“懒贫”人员进入贫困户序列不理解,觉得扶贫工作走样,让真正想靠勤劳脱贫的群体受委屈。例如:牛鼻滩镇永福村贫困户曾某,其子正直壮年,有劳动能力,有技能(厨师),但好逸恶劳。扶贫队数次动员外出务工均推托,宁愿在家“被扶贫”也坚决不务工脱贫;同村贫困户聂某某2017年享受危房改造补助3万元,还享受新农合、新农保、金融扶贫等一系列政策,但周围有群众认为聂本人懒散,不该享受扶贫政策。“懒人搭便车”享受扶贫政策,客观上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导向。
4.部分群众反映扶贫贷款门槛过高的问题。受银行行规限制,只有部分自身资质较好、选择项目较好的贫困户得到扶贫贷款,金融扶贫工作没有全面覆盖贫困群众。一方面贫困户发展产业有贷款需求,另一方面又因贷款资质不足无法满足贷款条件。例如:许家桥回维乡贫困户袁某某,在扶贫队的帮助下饲养了一亩多小龙虾,2017年增加了部分收入。袁在向银行申请扶贫贷款扩大养殖规模时因资质原因被拒。
5. 部分群众反映“办证难”的问题。许家桥回维乡贫困户宋某某反映:儿子患精神疾病多年,是远近皆知的智障,因家庭贫困无法结清医药费,医院不出具精神鉴定,无法办理残疾证。本人的精神病人监护补贴(330元/月)也无法落实;同在许家桥回维乡,贫困户袁某某因事故导致左手前部截肢,失去功能。到某单位办理二级残疾证时被拒绝,原因是截肢部分离肘部还有“一点点”距离,不符合条件。袁学友多次吐露“反正没有手了,我自己再砍一刀去评二残”的话。
二、基层脱贫攻坚在怎么干——走访调研中了解的扶贫工作现状
扶贫工作历来是各级高度关注的焦点,可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大部分的压力和责任都落在了基层。基层怎么干,关系到扶贫工作的根本成效。
1.基层干部在“任务多、责任重、要求高、压力大”的情况下积极工作。走访核实,扶贫队员严格落实区委“专职专责同吃同睡”的工作要求,将全部精力投入了扶贫工作。在人员有限的情况下,不仅要实地走访贫困群众,还要有针对性地拿出脱贫方案;不仅要定期制作报表,调整、核实基础数据,制作各类公示牌、展板、宣传资料,还要准备各类总结汇报,应对各类检查。总的来看,工作很辛苦,履责很尽力。当然,走访中也发现有极个别工作队员作风漂浮的问题。
2.基层干部在群众视政府为脱贫发展的主体,“等、靠、要”的思想大有市场的情况下耐心工作。此次走访,不乏听到扶贫干部反映工作的诸多为难,特别是部分贫困户“等政策、靠政府、要资金”而自身毫无行动。例如:许家桥乡某扶贫干部到户介绍务工信息,却听到“打工那么累,一个月没有5000元,我才不去”的话。调研发现,扶贫工作队员对此采取多次登门、反复引导的方式,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
3.基层干部在适龄劳动力流失严重,发展生产脱贫有困难的情况下艰难工作。“五个一批”的第一批是“发展生产脱贫一批”,然而在走访调研中了解到:除“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贫困户外,发展生产需足够适龄的劳动力从事种植、养殖产业。在走访的52户贫困户中,适龄劳动力大部分外出务工,在家的只剩老弱病残痴,这种情况在贫困村非常普遍。而适龄劳动力的缺失,制约了“发展生产脱贫一批”的落实,相关工作队员推进此项工作十分艰难。
4.基层干部在部分群众造谣诋毁扶贫工作的情况下顽强工作。在走访调研中听到部分老百姓抱怨,“某人”的房子改造政府多给了补助,“某人”找关系每年多发补贴等等似是而非、查而无据的问题。还有一名村干部反映:在某些工作环节必须召集贫困户开会以确保工作真实有效可行,但部分贫困户抱怨“以后开会不发东西,就莫喊我了”,更有别有用心者在个人意愿得不到满足后散布“穷人开会签字,干部分肉发鱼”的谣言,肆意歪曲扶贫政策,丑化党员干部形象。在这种不利的局面下开展工作,甚至在抹黑诋毁下,多数工作队员保持定力,积极、耐心地宣传解释,不抱怨、不放弃,真正做到了以坚定的初心,顽强地工作。
调研中,我们坚持问题导向,也发现了一些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
1.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知晓有盲区。扶贫政策宣传未全面覆盖,部分外出务工归来人员对情况不明,政策不清,造成对扶贫攻坚部分工作不理解。例如:牛鼻滩镇永福村贫困户何某某,本人长期在外收废品,妻子在外务工,2人都对危房改造政策一知半解,将危房改造政策视作政府理所当然之举,当了解危房改造以自筹资金为主政府部分补助后拒绝危房改造,转而多次找村干部索要政府补助部分款项。
2.政策掌握不全面,资料填写失真失准。走访调研过程中,我对扶贫手册填写、扶贫政策掌握情况进行了检查,结果来看喜忧参半。基层大部分工作都抓牢做实,但存在许多共性的问题,如:扶贫政策没有精准掌握、扶贫手册填写失真失准,以慰问代替帮扶措施的现象比较普遍,把帮扶措施当作帮扶成效,或者帮扶成效空白的现象也比较突出。此外,预留页面不够,无处填写的问题也有反映。
3.“致贫原因多样,但帮扶措施单一”,违背精准扶贫的内涵。通过调研走访,贫困户致贫原因有受限于自然条件、长期患病或突患疾病重病、受教育程度低,脱贫意识薄弱,缺乏发展技能、天灾人祸、因学致贫、缺资金,缺项目、好逸恶劳等主要类别,具体的帮扶措施也应该一一对应。但在检查中发现具体帮扶措施中普遍没有针对性的安排,基本都是慰问、宣传等空泛内容,没有体现精准扶贫的内涵。
4.“拔苗助长”式脱贫导致诸多后遗症。在脱贫攻坚考核的层层压力下,为了在规定的脱贫期限内“按时脱贫”,个别单位甚至是个别责任人以行政资源或是个人关系安排部分扶贫对象临时务工(保安、门卫、搬运工、清洁工等),形成对脱贫对象“拔苗助长”。脱贫对象从事工作往往没有签订劳务合同,造成种种“后遗症”。据了解,某扶贫责任人介绍帮扶对象去朋友的餐馆当清洁工,当年“顺利完成工作”,此后该对象即被解雇,又成了“贫困户”。此类情况在回访中可能被认定为“虚假脱贫”。
5.极个别基层干部滥用职权,存在优亲厚友的现象。在这次调研中,我们重点关注了群众对基层干部在推进扶贫工作中滥用的权力,在评定低保、发放慰问、专项资金补助等方面优亲厚友的情况的反映。上述现象在镇、村二级组织中并非“一方净土”,自2017年来,我区扶贫领域发现问题40起,受理举报13起,查处25人,追缴资金18.0941万元。这次走访调研过程中仍有类似问题反映,在许家桥回维乡许家桥村、广成山村,群众直接找到我们反映村支书在贫困户评定过程中照顾战友、亲朋的问题。目前,相关情况已转交该乡纪委核实处理。
三、问题整改该怎么办——对后段工作的六点建议
1.进一步优化扶贫工作力量。要优选能力强、素质高的干部从事扶贫工作,既要保证对贫困户的实地走访、到户帮扶工作卓有成效,又要准确把握扶贫政策,对各项工作之间的相互影响有动态、准确地掌握,防止政策施行过程走样变形。要把培训、培优和考核贯穿扶贫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有一支过硬的队伍。
2.进一步加大力宣传度。通过电台、乡村广播、报纸、知识手册、公告栏,特别是高密度地、近距离地入户宣讲的方式加强扶贫政策的宣传,确保让工作队员所宣讲的内容成为群众耳熟能详,可以脱口而出的鲜活话语。
3.进一步强化技能培训。如外出务工不愿回乡发展产业的,对这部分人建立台账,实行跟踪服务,实时了解他们对技能培训的需求,并提供相应培训,鼓励和支持他们靠务工脱贫;对留在本地有一定劳动能力,并有产业发展需求的贫困户,依托党员干部或能人富人带动,有针对性的组织其参加相应的技术培训。
4.进一步增强扶贫工作的透明度。既要让项目、资金使用通过审计部门的审计,更要让老百姓掌握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督”平台的数据公示作用,在让老百姓增收脱贫的同时,打消对资金被占用、挪用的顾虑,有效提高政府公信力。区纪委监委要切实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专项治理。
5.尝试摸索特殊贫困群体集中供养工作。建议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自理能力、无子女赡养等特殊贫困人群实行政府集中供养试点。在相关制度在全国全面推开前,我区可采取在前河片区、后河片区试点的形式进行摸索,待总结完善经验后在全区推广,彻底解决扶贫领域的“顽疾”。
6.严格落实建档贫困户治病报销比例和先诊疗后付费的政策。调研发现,建档立卡贫困户报销比例提高的政策没有落到实处;贫困户先诊疗后付费的政策也未真正执行。建议由区政府专题调度,明确专人抓好落实。
此外,残疾证的办理和评级工作存在疏漏,应安排一次全面清理;扶贫手册的填写不规范及页面不够的问题,建议区扶贫办自行统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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