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扎实推进就业扶贫工作
7月31日,武陵区召开全区就业扶贫工作推进会,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先波出席会议。
会上介绍了现阶段武陵区就业扶贫工作的进展情况,讲解了就业扶贫政策、各项业务的操作及注意事项,安排布置了下阶段全区就业扶贫工作。王先波强调,就业扶贫是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全区上下必须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就业扶贫各项工作任务。
2018年,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可以获得转移就业交通补助和“311工程”扶持,转移就业交通补助是指对跨区域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凭异地就业证明和往返车票就可在所在村(居)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申领一次性交通补助100元(跨区县)、200元(跨市州)、400元(跨省)。“311工程”是指对辖区内有就业意愿且尚未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每年至少推荐3次岗位、提供1次职业指导、提供1次免费技能培训。
对于吸纳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实际在岗12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同时,按其为贫困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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