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通过省级验收
本报讯(记者 侯碧海 通讯员 黄开汉 刘敏)4月30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获悉,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日前发布《关于公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通过验收县市区名单的通知》,石门县榜上有名。
近年来,石门县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不仅在122个省级贫困村完成了整治任务,而且在全县331个行政村全面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真正实现了整县推进。经验收组现场检查考核,全县农村饮用水源卫生合格率达到95%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均达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省级验收标准。
该县将污水集中处理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头戏,在澧水、渫水、道水等干支流沿线集镇和中心村,建起了22处湿地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和1座污水处理厂,全县17家乡镇医院、卫生院,8所学校均建设了污水处理系统。近几年,全县共完成化粪池和沼气池改造30568座(套),污水处理率达88.7%。
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上,该县实现了乡镇集镇户分类-村收集-第三方运输、无害化处理和山区分散农户“垃圾不出户”两种处理模式的有机融合,达到垃圾减量最大化、无害化处理最优化两个目标。
该县对47处1000人以上的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实行重点保护,对重要水源地周边的养殖户分批关停退养,对限养区、适养区范围内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养殖户限期停产整顿,并通过农田径流控制工程和农业生态工程的统筹实施,有效控制了水源地周边农业面源污染。目前,全县各乡镇禁养区养殖场全部退出,限养区内养殖场整改达标,所有养殖企业采取“沼气池+种养平衡”的治理技术,共完成退养养殖场和养殖户219家,退养面积63192.2平方米。全县217家规模养殖场建设粪污治理设施214套,污染治理率达98.6%,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82.96%。
与此同时,该县还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农民树立主体意识,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广大群众在发展经济、改善生活的同时,能够自觉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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