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阶段性成效显著
12月11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在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召开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推进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乡村治理的决策部署,交流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情况,部署进一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中央组织部、民政部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从会上获悉,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取得显著的阶段性成效。
据介绍,试点示范工作启动1年多来,各地将推进试点示范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抓手,有序推进工作,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了乡村治理“试验田”的作用,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探索了新路子、创造了新模式。试点示范单位农村党组织引领作用得到加强,乡村治理组织体系和人才队伍不断健全,“三治”融合实现形式日益丰富,基层管理和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农民群众参与积极性不断增强,乡村监督机制不断完善,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手段不断创新,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推进。
目前,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正会同有关部门,针对乡村治理领域的难点问题开展治理,下一步即将启动乡村治理试点示范中期评估工作。试点工作将进一步聚焦各地乡村治理难点和突出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为全国化解乡村治理难点问题创造经验。
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于2019年6月启动,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联合确定了115个县(市、区)为首批试点单位,重点围绕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探索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探索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等八方面开展试点示范,试点工作为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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