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及无公害食品蔬菜农药使用准则
1.AA级绿色食品蔬菜农药使用准则 AA级绿色食品蔬菜系指在生态环境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地,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任何有害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检查符合特定标准,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在生产过程特殊情况下,必须使用农药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1)允许使用植物源杀虫剂、杀菌剂、拒避剂和增效剂。如除虫菊素、鱼藤根、烟草水、大蒜素、苦楝、川楝、印楝、芝麻素等。
(2)允许释放寄生性捕食性天敌动物,如赤眼蜂、瓢虫、捕食螨、各类天敌蜘蛛及昆虫病原线虫等。
(3)允许在害虫捕捉器中使用昆虫外激素,如性信息素或其他动植物源引诱剂。
(4)允许使用矿物油乳剂和植物油乳剂。
(5)允许使用矿物源农药中的硫制剂和铜制剂。如硫悬浮剂、可湿性硫、石硫合剂;硫酸铜、氢氧化铜、波尔多液等。
(6)允许有限度地使用活体微生物农药,如真菌制剂、细菌制剂、病毒制剂、放线菌、拮抗菌剂、昆虫病原线虫、原虫等。
(7)允许有限度地使用农用抗生素,如春雷霉素、多抗霉素(多氧霉素)、井岗霉素、农抗120等防治真菌病害,浏阳霉素防治螨类。
(8)禁止使用有机合成的化学杀虫剂、杀螨剂、杀菌剂、除草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
(9)禁止使用生物源农药中混配有机合成农药的各种制剂。
2.生产A级绿色食品蔬菜的农药使用准则
(1)允许使用植物源农药、动物源农药和微生物源农药。
(2)在矿物源农药中允许使用硫制剂和铜制剂。
(3)严格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或者具有“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农药。
(4)应特别强调,在常规蔬菜生产中习惯使用和正在少量使用的违禁农药,在绿色食品蔬菜生产中必须严禁使用,其中如三氯杀螨醇、氧化乐果、呋喃丹(克百威)颗粒剂、灭多威(万灵)、久效磷及甲胺磷等。各类除草剂和有机合成植物生长调节剂,虽未列出禁用原因,但却不得用于绿色食品蔬菜生产。若绿色食品蔬菜实属必需,在生产基地有限度地被允许使用部分有机合成农药。
(5)应选用低毒农药和个别中等毒性农药。但必须严格控制农药用量、使用浓度、使用次数及最后一次施药距采收的间隔期,每种有机合成农药在一种作物的生长期内只允许使用一次。
3.无公害蔬菜农药使用原则 防治蔬菜病虫害时,应从蔬菜―病虫害等整个生态系统出发,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以农业防治为基础,综合运用各种防治措施,创造不利于病虫害发生和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的环境条件,保持农业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减少各类病虫害所造成的损失。应尽量采用生物、物理、生态防治等有效的非化学防治手段,必须使用化学农药时,要采用高效、安全的化学农药,严格执行《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和《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不得超出其使用范围,蔬菜中农药残留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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