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发情母猪的饲养管理
1、饲养与空怀母猪相同,在管理上采取综合措施。
2、对体况健康、正常的不发情母猪,可选用激素治疗。
3、超过7月龄仍然不发情的后备母猪要集中饲养,每天放公猪进栏追逐10分钟,观察发情情况。超期2个月不发情的母猪应及时淘汰。
4、不发情或屡配不孕的母猪可对症使用PG600、血促性素、绒促性素、排卵素、氯前列烯醇等外源性激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中共常德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备案序号:湘ICP备2023035826号-1
主办单位:中共常德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技术支持:常德市数据局(常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单位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路728号 办公电话:0736-7872820 网站地图
湘公网安备:43070202000312号 网站标识码:4307000027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