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查获未经检验检疫乳猪肉681头
2023年7月13日,临澧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经营户举报,称其在李某杨处购进的226头乳猪肉外观异常且供货方不能提供检验检疫证明,请求依法查处。接到举报后,临澧县市场监管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经查,该经营户从李某杨处分两次购进226头和455头乳猪肉,并向李某杨、章某华支付了货款,其中226头乳猪肉发往临澧,455头乳猪肉发往郴州,两批乳猪肉均没有检验检疫证明。
(涉案乳猪肉照片)
案发后,临澧县市场监管局紧急联合县公安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进行深入调查,于7月20日将销往郴州市的455头乳猪肉实施扣押封存,及时制止了问题猪肉流向餐桌。7月25日,临澧县市场监管局委托省级专业检测机构对扣押的两批次乳猪肉进行抽样检测。经检测,两批次乳猪肉猪圆环病毒(PCV2核酸)结果为阳性、阿莫西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的标准要求。经常德市市场监管局认定,涉案乳猪肉为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病。
(涉案乳猪肉照片)
因李某杨、章某华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8月16日,临澧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县公安局侦办。
9月10日,临澧县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杨抓获。经审讯,李某杨对其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杨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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