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专题学习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
(会议现场)
3月24日上午,常德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石玉林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
会上研究成立了常德市农业农村局《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长江保护法》专项学习宣传工作。会议还要求切实履行《长江保护法》中明确的农业农村部门职责,结合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长江“十年禁渔”、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工作成效。
(石玉林讲话)
石玉林指出,《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律,学习宣传实施好《长江保护法》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护好长江母亲河,确保一江清水绵延后世、惠泽人民,是对子孙后代、对民族未来必须肩负起的历史责任。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长江保护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全面开展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共同参与“长江大保护”的浓厚氛围。
常德地处长江流域中下游,所辖的沅水、澧水河段及洞庭湖水域地处长江流域腹地,《长江保护法》提出建立流域协调机制、防治水污染、推进水生态修复、鼓励绿色发展等一系列举措,为长江十年禁捕提供法律支撑,对渔业资源恢复具有重要意义,对我市生态环境修复以及生产生活具有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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