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农建复〔2023〕17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唐艳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水利设施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农村的沟渠、堰塘、小型水库作为基础性水源工程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正如您所言,由于投入不足,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小型沟渠、堰塘、小型水库工程年久失修、淤塞严重、蓄水能力明显弱化、功能严重衰减,成为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的短板。
机构改革职能整合后,原分散于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农业等部门的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职能统一划转到农业农村部门。但农村小型水库、堰塘等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职能仍在水利部门。职能整合之后,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堰塘等小型基础性水源工程建设,凡高标准农田建设片区内具有灌溉功能,需要整治的堰塘基本都纳入了建设范围。2022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片区基本完成堰塘整治1030口,整治后的堰塘功能得以恢复,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市水利局以恢复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开展工作。主要对山塘进行清淤扩容增蓄,清理山塘内淤泥、砂石和垃圾,确保塘底达到原状土层,并对淤泥妥善处置;对塘体开展必要的坝脚、坝坡等重点部位整治,确保塘体稳固安全、岸线平顺;对涵卧管、溢洪道等放(泄)水设施进行维修改造,确保放水通畅、泄洪安全。今年,石门县将新增奖补农村小水源150处,为切实解决石门县农村水利设施管理的问题,今后市水利局将在石门县水利项目申报中予以重点倾斜和支持。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对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结合自身职责,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落实。经认真研究,提出如下解决办法:1、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片区内堰塘整治力度,做到建一片、整一批、成一批。2、积极向水利部门建议,开展农村堰塘淤塞状况调查及成因分析,对未及时清淤的堰塘、沟渠以及未得到维护的小型排灌设施建立清晰的台账,做到心中有数。3、督促各地通过增加本级财政专项预算投入,有机整合涉水涉农项目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等有效途径落实建设资金。4、充分调动镇村两级组织和受益村农民的积极性,筹资投劳投入沟渠塘坝清淤疏浚。5、对于农村小水利工程的建后管护,督促各地坚持建管并重,出台管护办法,落实管护经费,明确管护人员和责任,创新管护模式,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田建设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5日
签 发 人:蒋颖群 联 系 人:朱志刚
联系单位: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7872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