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农建复〔2023〕28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谭惠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开展禁烧工作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市蓝天办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将秸秆禁烧作为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实施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您指出的工作方式简单、方法匮乏等问题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全域全时段禁烧对基层干部群众造成较多困惑,同样也对农业生产也造成了诸多不利影响。
常德作为传统农业大市,每年产生的秸秆量达数百万吨,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正是落实二十大报告的具体实践。近年来,我市将秸秆综合利用与年度“三农”重点任务紧密结合,坚持农用优先、多措并举,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加强项目争取,2020年以来,市级财政安排秸秆禁烧及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860万元,专项用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补贴等,共培育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收储运及利用企业218家,完善收储运体系,大力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为进一步解决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出路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试行)》,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今后我们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按您建议所提要求,请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专家团队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力争找准影响我市空气质量的源头、重点因素,摸清焚烧秸秆对大气质量的影响程度等,制定更加科学合理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措施。
2、引进培育利用主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新引进的秸秆综合利用主体由项目落户地按照招商引资政策实施产业扶持。对正常运行的每年秸秆收储量达到3000吨以上的主体,由县市区按照50元/吨的标准奖补。对新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秸秆综合利用转化项目,由县市区按照2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3、加强支撑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试行)》要求,设立市级秸秆综合利用专项奖补资金,并督促各县市区相应设立县级秸秆综合利用专项奖补资金。落实用电、用地、税费、信贷等优惠政策,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农机奖补,联合收割机新加装切碎装置和新购秸秆综合利用农机的,由县市区按切碎装置购买费用给予奖补。
4、推进利用技术创新。推动技术的创新,给予科研经费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先进技术、装备等科技成果积极推荐申报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加强与科研机构合作,对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进行研究,力争开发一批简单实用,适合农民群众应用的利用技术。同时,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生产相结合,在满足农业肥料化利用和畜牧业饲料化需求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化利用,减少农户直接燃烧比例,抓好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示范推广。合理引导秸秆基料化、原料化等其它综合利用方式,推动秸秆向多元循环利用方向发展。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0日
签 发 人:蒋颖群 联 系 人:罗元峰
联系单位: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7872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