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农业农村局、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农业农村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服务涉农经营主体的精准性、时效性,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市建设“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经济发展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为导向,聚焦为农业农村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核心,突出问题导向,聚焦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等重点领域,聚焦涉农经营主体最困扰、群众最反感、制约发展最突出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刀刃向内、动真碰硬,强力整治、严督实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打造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竞争有序、服务高效的农业农村发展环境。
二、主要任务
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着力于“三聚焦、三提升”开展优化发展环境“润农”专项行动。
(一)聚焦便民高效,提升政务环境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做好涉农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要求,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主动做好省政府下放涉农政务服务事项的衔接落实,做好事项对应取消、下放、承接及调整管理方式等工作,动态调整并发布农业农村权力事项清单,新承接事项及时入驻农业农村窗口办理。二是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以为农业企业、农民群众办好“一件事”为目标,整合事项、再造流程、共享信息,逐步形成并推广“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一次告知、一次反馈”的办理模式。三是开展农药经营许可证换证宣传讲解活动,今年是农药经营许可集中换证年,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要对今年到期需换证农药经营主体开展宣传活动,结合实地核查,开展上门审批服务。(责任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
2.完善政企沟通机制。深入开展“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行动,建立完善服务企业解难题、促发展长效机制,在制定涉企政策过程中,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涉农市场主体政策需求。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联络员机制、市重点企业政务服务专员机制,聚焦解决涉农企业难点堵点问题助推企业发展,确保企业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责任单位:乡村产业发展科、市场信息科、畜牧水产科、发展规划科,局直各单位,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
3.着力整治干部作风。重点整治漠视群众关切,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民生实事办理等工作中,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回应不够、行动不快、落实不力,态度粗暴、方法简单问题,整治一些干部在政商交往中不接触,躲商、避商、惧商,对企业敬而远之,致使应办的事办不了的问题;整治一些干部“不求无功、但求无过”,当“太平官”“无为官”,遇事“推拖绕”,遇矛盾上交,不为解决问题想办法,只为回避困难找借口,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机关纪委不定期对优化营商领域干部作风开展检查,形成情况通报。(责任单位:机关纪委,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
(二)聚焦公平公正,提升法治环境
1.强化法治保障。严格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聚焦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整治承诺政策不兑现、答应事情不给办、制定政策朝令夕改等问题,切实抓好重大执法和及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核,坚决杜绝不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行为。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信用监管。(责任单位:法规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
2.规范执法监管。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整治无法律依据或违反法律规定,自设标准实施监管执法,妨碍公平竞争、损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全面推广应用“湖南营商码”。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坚决落实“入企必扫”制度,进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考察调研、投诉处理等各类公务活动,应“扫码留痕”,建立执法检查信息台账,各开展入企监管检查的单位每月底要汇总上报次月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和上月执法检查情况。(责任单位:法规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
3.积极推广柔性执法。认真落实柔性执法要求,重点整治出现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人情执法、弹性执法的问题;整治钓鱼执法,不文明执法,或者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问题;整治以罚代管,只罚不管,一罚了之,或者滥用自由裁量权,借机谋取私利,搞权力寻租的问题。出台常德市农业领域首违免罚清单(第二批)。(责任单位:法规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
4.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出台《常德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双随机抽查计划表》。按照整合力量、提高效率的原则,加大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市县联动执法力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形成监管合力。将农作物种子、农药生产经营、农产品质量执法检查纳入联合抽查范围,加大与市场监督、公安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治应开展而未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事项,执行过程不严格的问题。(责任单位:法规科,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
(三)聚焦惠企利民,提升市场环境
1.着力推动政策落实。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局直各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认真梳理制定或执行的涉农经营主体优惠政策并形成清单,重点对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支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执行、解读等情况进行自查整治,严禁出现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解读不准确、文件空转、政策悬空等问题,打好“减免缓返补”政策组合拳,各单位要根据农业生产时节特点,开展全系统现场办公及政策宣讲会,打造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局直各单位,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
2.服务企业助力产业发展。开展“创新突破、产业突围”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市级联企活动。指导县级联动,服务覆盖所有“规上”企业;助推“小而美”特色农产品品牌。鼓励龙头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助力企业申报湖南省“小而美”特色农产品品牌,做好高质量农业国际贸易发展基地和农产品出口重点企业建设,提升我市农业企业品牌竞争力和出口水平;举办常德甲鱼推介会。集中展示常德甲鱼产业发展最新成果,加强产销对接,促进我市特色产业发展,着力加强农业产业园与特色产业园培育行动。(责任单位:乡村产业发展科、市场信息科、对外交流合作科、畜牧水产科、发展规划科,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
3.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凡涉及农业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制度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农业农村招投标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审查的一律不得出台。建立健全农业产业政策公平竞争后评估制度,及时修订、废止、排除限制竞争的产业政策。(责任单位:法规科、办公室,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
4.推进招投标领域项目管理。一是推进信息化在招标领域的应用。推进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项目,实现招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在线上传、在线评标评审和不见面开标。农业工程招投标项目按相关要求应进必进电子化交易系统,招投标交易数据按规范要求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传尽传、全量归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将抽查对象、比例、频次及抽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三是建立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建立农业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征集和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征集机制。(责任单位:计划财务科,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
三、组织保障
(一)压实工作责任。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局系统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要主动作为、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依照本实施方案提出的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精心组织实施。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地、单位要认真梳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问题疏解机制,转换工作思维,以群众和企业需求为方向,以疏解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和堵点问题为具体内容,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跟踪报道我市农业农村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的特色做法和工作成效。营造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市农业农村系统优化发展环境监督电话:0736-7872871。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