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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91号提案的回复

2023-05-15 10:22 来源: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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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农提复〔2023〕48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李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十年禁渔”工作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自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政策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为成员的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协调组织开展“十年禁渔”工作。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成员单位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联合打击行动,有效遏制禁捕水域非法捕捞行为,促进渔业秩序和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确保“十年禁渔”政策落细落实。

一、关于“执法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的问题。目前全市禁捕工作由市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其中禁捕执法工作主要由公安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您所提到的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局都是农业农村部门主管,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负责日常的禁渔行政管理,农业综合执法局负责禁渔行政案件的查处。治安大队、森林公安、派出所均是公安部门主管,主要负责涉渔刑事案件的查处。同时,市农业农村部门与市公安部门建立了行刑衔接机制,农业部门在办理禁渔行政案件时,如达到了追究刑责的标准,就会移送公安部门立案查办,公安部门办理的案件,如检察院不予追究刑责,就会移送到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实现查处禁渔案件全覆盖、无死角。您所提到的民间渔业协会乱象问题,在2021年以前确实存在,对政府禁渔执法工作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为此2022年初,相关职能部门对协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其行为进行了规范,这种乱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二、关于“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整合”的问题。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一个部门原则上设立一支执法队伍”的要求,全市在本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过程中,整合了分散在农机、畜牧水产、农业的各项执法事项,所以目前全市禁捕的行政案件都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农业农村部门的名义进行查处办理。您所反映的渔政执法人员不足的问题确实存在,原因是改革过程中有经验的渔政系统原执法人员不符合转隶身份要求,市县两级农业执法机构单位性质和人员身份未定无法招录或遴选。对机构单位性质和人员身份问题我们正在与省农业农村厅、省编办对接,力争尽快解决。关于执法装备和经费问题,仅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情况看,经费、车辆基本能够得到保障,但您所说的船艇问题在改革时确实没有划转到农业综合执法局,还在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渔政站。但从今年4月份起,省农业农村厅正在为市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逐步配备快艇等水上执法装备,如桃源、汉寿等已经到位,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的快艇正在发货中。为解决这种困境,市禁捕退捕领导小组在今年初印发了《2023年常德市禁捕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整合了公安、农业农村、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的执法力量,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做到了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根据您反映的河道线长面广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市禁捕办正在开展网格化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将进一步强化全市护渔员、网格员队伍在禁捕中的作用,弥补执法人员不足的问题。

三、关于“执法目标有待进一步明晰”的问题。正如您说的“十年禁渔”政策实施以来,电毒炸等恶劣的非法捕捞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新的非法捕捞方式和团伙却不断出现。农业执法部门和公安部门根据新情况新问题也在改变打击方式和手段,比如,针对3月份以来全市“锚鱼”行为特别突出的新情况,4月下旬市农业执法支队联合市森林公安、市渔政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为期11天的全市联合打击“锚鱼党”等非法捕捞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做到了有的放矢。再比如,2022年3月汉寿县公安局通过“智慧渔政”监控系统发现电捕鱼线索,通过侦查深挖成功破获一个多人、多批、家族式非法捕捞犯罪团伙。下阶段,我们将按照您的提议,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市森林公安局下沉到各区县市重点摸排盗鱼团伙线索,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开展专项打击行动。

四、关于“属地管理乡镇需要激励机制”的问题。在综合执法改革时,全市部分乡镇确实成立了综合执法队,但这支队伍负责农业、市场、文化等多个执法事项。目前人员少、执法能力不强、执法不规范与事项多的矛盾相当突出。单从渔政执法方面,目前仅有桃源县作为全国试点县将渔政执法权委托给了乡镇执法队,其他乡镇执法队还不能单独行使渔政执法权。目前大多乡镇执法队的作用主要是配合搞好禁渔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下一步,待政策明确后,我们将加大乡镇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压实相关责任,提升执法办案能力。

五、关于“禁渔工作要政出一门”的建议。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是一项国策,也是一个系统工程,正如您所说的确实需要“政出一门”。为此,今年上半年市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先后2次召开成员单位及区县市禁捕办工作调度推进会,并印发了《2023年常德市禁捕工作责任清单》,集中调度、督促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等部门落实落细全市禁渔工作任务,形成责任清晰、指挥顺畅、联合一体的禁捕工作体系。

六、关于“禁渔执法要力量整合”的建议。禁渔执法具有全天候特性,确需要统筹整合农业农村、公安部门等部门资源。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不断完善内部运行机制,按照“管罚分离、管罚协同”的原则,厘清农业综合执法部门与同级业务主管部门、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的职责边界,明确执法与管理的关系,建立协同机制,目前市农业农村局的正式文件已经出台。二是建立统筹协调机制。以前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主要由农业农村部门和公安部门各自开展,今年全市打击非法捕捞的思路正在调整,市禁捕办开始牵头此项工作。比如,4月下旬市禁捕办专门下文组织开展了为期8天的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调动了各县市区禁捕办、农业执法机构、公安、渔政站和乡镇执法队等多方力量。三是创新联合执法形式。为加强交界水域的打击力度,4月上旬常德与益阳两市、汉寿与沅江两(县)市在常德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就“十年禁渔”交界水域联合执法达成合作协议,建立了联席会议、联合巡查、协作共治、应急协同、信息共享等机制。关于您反映要积极争取成立水上派出所的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将通过各种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搞好汇报,但新设立一个机构需要省编办同意,所以短时间内很难落实。

七、关于“执法方向要聚焦重点”的建议。聚焦重点是高标准做好全市禁捕工作的基本要求。公安、农业农村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管、畜水中心等相关管理部门,紧盯市、县际交界水域、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以及群众投诉举报非法捕捞多发高发水域,瞄准无人机无人船、生产性垂钓、泥鳅党、锚鱼党等较为频发多发的非法捕捞新情况,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打击、从严查处,重点打击团伙作案,达到查办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办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例。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县乡执法人员开展日常禁捕监管巡查的同时,坚持边执法边宣传。

八、关于“长效管理要有奖惩机制”的建议。市禁捕办每年对各区县市禁捕办都有考核,对优秀单位发文通报表彰;考虑到压实村组、社区的禁捕责任,根据您的建议,今年市禁捕办拟将禁捕执法情况纳入乡镇、村组、社区平安建设考核指标。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9日

签 发 人:蒋颖群                      联 系 人:向胜男

联系单位: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298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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