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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077号提案的回复

2024-04-15 15:56 来源: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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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农提复〔2024〕28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朱碧文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现回复如下:

一、当前我市农田建设的基本情况

我市是传统农业大市,耕地面积75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613万亩。2023年粮食收获面积883.25万亩,总产382.76万吨,多年来居全省第一。截止2023年底,我市已建成高标准农田537万亩。2024年新增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1.08万亩任务已在顺利推进。

二、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2022年11月,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联合印发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等投融资创新实施意见。我们要精准把握政策,充分运用政策,着力解决投入标准偏低这一制约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瓶颈,创新投融资模式,构建财政投入、主体自筹和金融资本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以项目为依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市场主体利用自有资金或获得金融支持的方式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使亩均投资达到3000元以上。2024年新增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投资达到2300元以上。

三、健全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机制

落实好建后管护措施是确保高标准农田长期发挥效益的关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的有关要求,各地要建立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调动受益主体管护积极性,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正常运行。近年来,我局指导各区县市做好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推动采取县级政府补一点、村集体筹一点、经营主体掏一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和保障管护资金。在管护权责方面,对以村集体为管护主体的,可根据工程设施权属、使用范围等,进一步细化完善管护责任清单,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内容。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研究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使用收费制度和损毁补偿制度,压实建后管护责任,督促保障管护经费和落实管护人员,指导各区县市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形成可操作的具体管护措施,确保建成一亩、见效一亩、管好一亩,持续发挥高标准农田效益。

四、组织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行动

近年来,按照上级部署,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协同协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加强调度督导,组织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简称耕地“两化”)专项整治行动和“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取得一定成效。2023年,以审计发现的耕地“两化”和抛荒问题整治为切入点,对全市2021年后出现的耕地“两化”和抛荒问题开展了全面核实整改。经过一年的整治,全市2481个耕地“两化”专项整治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中“非农化”问题860个,“非粮化”问题1565个,抛荒问题51个,其他问题5个),涉及面积1.48万亩,全面完成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今年,我们将部署耕地“两化”问题去存控增百日攻坚行动、深化“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对耕地“两化”问题继续开展整治。为扎紧制度笼子,近期,市纪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田长办联合印发了《耕地保护监管执法与监督执纪工作协同办法》,以“长牙齿”的硬措施,严格耕地保护。同时,计划出台《常德加强耕地保护十项措施》,开展“十佳十差”乡镇评比,实行乡镇耕地保护工作年度排名、公开通报,树立先进典型,强化引领示范。
  五、建立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
  目前,我省已建立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机制,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规定,有交易需求的地方应向省自然资源厅提出申请,经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后,可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交易。交易价格实行限价交易,省自然资源厅根据指标交易市场运行情况,适时调整交易价格。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落实上级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建设标准,夯实粮食生产基础。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5日

签 发 人:蒋颖群                             联 系 人:朱志刚

联系单位: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787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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