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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291号提案的回复

2024-04-22 17:13 来源: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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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农提复〔2024〕43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杨亚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常德作为传统农业大市,正如您反映的情况,全市每年产生的秸秆量达数百万吨,指出的问题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客观存在。近年来,我市将秸秆综合利用与年度“三农”重点任务紧密结合,坚持农用优先、多措并举,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加强项目争取,完善收储运体系,大力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形成了以还田利用为主,其他方式为辅的“五化”利用模式,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为进一步解决农作物秸秆的出路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去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试行)》,建立了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环保和农业农村工作的市领导任副组长,市政府办等十五个部门为成员的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打通利用渠道。今后,我们将在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中充分吸纳您的意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大投入力度。设立市级奖补资金,规模为每年1600万元,其中800万元根据秸秆产生量按因素分配法安排到县市区,另外600万元以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奖补到县市区,200万元用于低茬收割办点示范。各县市区相应设立县级秸秆综合利用专项奖补资金,规模为200万元至800万元。

2.落实优惠政策。落实用电、用地、税费、信贷等优惠政策,推动技术创新,对符合条件的先进技术、装备等科技成果积极推荐申报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

3.培育利用主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新引进的秸秆综合利用主体由项目落户地按照招商引资政策实施产业扶持。对正常运行年秸秆收储量达到3000吨以上的主体,由县市区按照50元/吨的标准奖补。对新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秸秆综合利用转化项目,由县市区按照2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4.推进科学还田。充分考虑整地、播种、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控、农民实施意愿等因素,分区域、分作物示范推广翻埋、碎混、堆沤腐熟等秸秆还田技术,形成适应机械化生产、助力后茬作物稳产优质的秸秆还田模式,针对秸秆还田技术的薄弱环节,推进农机农艺一体化技术发展。

5.加大农机奖补。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农机奖补。联合收割机新加装切碎装置的,由县市区按切碎装置购买费用的30%实行奖补,单台农机最高奖补不超过1500元。新购秸秆综合利用农机的,由县市区按享受国家补贴后价格的20%叠加奖补,单台农机最高奖补额不超过50000元。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2日

签 发 人:蒋颖群                          联 系 人:罗元峰

联系单位: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787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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