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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3号建议的回复

2025-05-15 15:21 来源: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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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农建复〔2025〕5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彭志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机“存放难”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随着农业机械化进程加快,全市各类新型农机增长迅猛,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普遍面临存储设施不足、管理不善或政策支持不够等问题,造成农机“存放难”的现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机使用寿命,增加生产成本,且一些农机设备无序停放还影响当地人居环境,甚至造成安全隐患。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在用地管理、政策保障、资金扶持等方面进行会商。

一、关于用地管理。我市所有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已全部批复实施,村庄规划正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的统一部署有序编制和批复。村庄规划在上级国土空间规划指导下,对村域内国土空间进行了统筹安排,优化调整村庄建设用地耕地布局,盘活村庄内存量建设用地,保障村庄产业发展、村民建房等用地。村庄规划中还预留了村庄建设用地总规模5%的“留白”指标,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可申请使用。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林业局关于支持设施农业发展规范用地用林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自资规〔2023〕4号)精神,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的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用地可按作物种植设施用地管理,按要求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二、关于政策保障。《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湘自资规发〔2021〕53号)等政策文件为解决农机存放难提供了政策基础。一是乡村振兴建设用地计划应保尽保。二是鼓励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可对辖区内的废弃厂房、废弃学校、闲置宅基地等闲置土地资源进行全面清查和梳理,建立详细的闲置土地资源台账。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建设土地,支持通过租赁、土地流转等方式,将这些闲置资源用于农机库房建设。

三、关于资金扶持。下阶段,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将加大向上争资力度,恳请上级部门丰富农机补贴资金项目种类,拓展农机补贴资金使用范围,解决农机“存放难”的问题。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恳请您继续为我市的农业农村工作建言献策。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5日

签 发 人:蒋颖群                            联 系 人:张战华

联系单位: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1397362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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