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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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落实。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13日

 


2020年常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020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将围绕质量强农,以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为主线,坚持“四个最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坚持产管并举,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加强执法监管,推动优质农产品发展,实现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助推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党政同责的要求,推动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一是健全机构。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对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责,成立由区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建立部门协调机制。二是保障经费。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区县市重点保障检测能力提升、监测工作、乡镇监管运转、追溯体系建设经费。三是严格考核。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对县乡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绩效考核内容,严格督查督办与考核评价,及时进行工作通报、督促整改;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实行严格问责,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坚持创建引领,提高监管能力。深入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健全监管、监测、追溯体系,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一是大力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根据《常德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对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各项要求,制定任务清单,加强组织调度和督促检查,大力推进创建工作。巩固鼎城、桃源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成果,支持汉寿、安乡、澧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组织质量安全县参加“响亮行动”、结对帮扶、“双百对接”、中国行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创建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二是健全基层监管体系。配齐配强县级监管工作力量,继续推进乡镇监管站“五个规范化建设”,新创建一批省级示范站。在9个区县市各选择2个村,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建设试点。依托村两委推动建立村级宣传员、信息员队伍,加强对农民投入品采购、标准化生产、安全用药、规范开具合格证的宣传指导。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将其工资报酬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三是健全监测体系。加强农业农村系统内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督促国家投资的汉寿、津市、临澧、石门等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通过“双认证”,调整、更新、配套乡镇检测设备,健全以市级检测中心为龙头、县级检测中心为骨干、乡镇检测室为基础、基地自律检测网点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四是健全追溯体系。抓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和湖南省农产品“身份证”管理信息平台应用,加强区县市追溯平台与国家追溯平台的对接融合,与省厅搞好对接建设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产品优质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以及身份证管理与农业企业认定认证、评选评优、展示展销、财政支持挂钩政策,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两品一标企业及一县一特农产品主动应用身份证管理体系,进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农产品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要全部建立追溯网点、实现农产品赋码标识和可追溯管理。探索质量保险制度。五是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6月份以前,以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为试行品类;将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休闲农庄列入试行主体范围,其生产的前述品类农产品上市时要开具出具合格证;鼓励小散农户参与。强化部门协作,推动准出准入管理有效衔接。加强经验总结和交流推介,营造良好用证氛围。同时,支持80个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应用、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和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示范。

3.推进标准化生产,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积极推进布局区域化、基地标准化,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一是健全标准体系。按照全程有标准、可操作的要求,突出抓好“常德香米”“常德红茶” “常德甲鱼”等区域公共品牌农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的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和培训转化。二是培育实施主体。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和引导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将标准化技术规范落实到生产环节,开展规模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三是建设优质农产品基地。以粮油绿色高产示范片、“三园”(标准果园、菜园、茶园)、“两场”(畜禽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场)、特色产业园、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供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为重点,积极推进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四是培育农产品品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不断提高“两品一标”总量规模和质量水平,新增“两品一标”认证农产品60个以上。开展 “常德品牌·中国品质” 常德农业品牌推介行等多种形式宣传活动,打造一批具有过硬品质、过硬竞争力的常德农产品品牌。加大证后监管和产品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冒用认证标识违法行为,健全退出机制,切实维护“两品一标”的社会公信力和良好品牌形象,切实提高常德农产品品牌的含金量。

4.加强全程监管,确保质量安全。一是加强产地环境管理。持续推进化肥、农兽药减量使用和有机肥替代化肥、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净化产地环境。二是加强投入品管理。加强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全程监管,严格执行限制使用农药(含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全面落实兽药GSP制度,推进国家兽药追溯管理。以农兽药使用高峰期、农产品上市期为重点,加大农产品生产基地巡查力度,督促规范建立生产档案,监督合理使用农兽药等投入品,严禁超范围、超剂量、超次数使用,切实遵守农兽药使用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在农产品收储、屠宰、运输环节加大巡查抽检力度,有效防控和治理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或滥用添加剂行为,深入排查风险隐患。三是加强监测。市级开展主要农产品监测4060批次,其中定量检测数量3060批次。县级开展农产品快速检测总量不少于6000批次,定量检测数量不少于600批次,其中农业农村部门(含畜牧水产部门)开展农产品快速检测不少于2000批次,定量检测不少于200批次(需包含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县级质检机构未通过双认证的要进行委托检测)。乡镇开展监督抽查和风险排查数量不少于4800批次,确保所辖区域内合作社、大户、农业生产企业和生产基地全覆盖。四是加强专项整治。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开展“利剑”行动,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重点整治蔬菜、畜禽、禽蛋、水产品中使用禁用、停用药物及农药兽药隐性添加、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突出问题。坚持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执法查处和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构建长效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工作协作,强化食品监管行业联合执法和“行”“刑”衔接机制,形成治理合力。

5.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凝聚社会共识,引导公众科学认知和健康消费。一是开展活动宣传。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主题日和检验检测机构、生产经营企业开放日活动。二是开展载体宣传。市、县城区交通路口显眼位置设立广告牌,乡村设立专栏、悬挂横幅,集镇、基地张贴标语,生产经营企业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三是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自媒体开展宣传。四是开展培训。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培训,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开力度,构建多层次咨询投诉平台,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共治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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