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农办、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农村局、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农业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农村局,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13日
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和农业产业发展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4〕51号)及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全市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围绕质量兴农强农,以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为主线,坚持把优质“产出来”、把安全“管出来”、把品牌“树起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加强执法监管,推动优质农产品发展,实现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助推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重点
1.深入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根据《常德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对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各项要求,及时对接申报,加强组织调度,营造创建氛围,稳步推进创建工作。巩固鼎城、桃源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成果,大力支持汉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指导安乡、澧县采取“先创后补”方式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继续支持质量安全县参加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扩大品牌影响力。
2、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改革,加强县、乡各级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监管机构要率先达到标准化要求;全面推进乡镇监管站示范建设,指导创建一批省级示范站。推进县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双认证”,对未通过认证的县实施通报约谈。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各级监管、检测人员,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包片联点责任制,建立各级监管机构基础信息档案和培训记录,健全村级监管网格,抓好监管人员初任培训和检测人员技术培训,三年内完成全员轮训。
3.加快建立农产品“身份证”管理体系。大力推行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健全标准生产、质量控制、产品追溯、监督管理、现代营销、制度保障体系;落实“身份证”管理与农业企业认定认证、评选评优、展示展销、财政支持挂钩政策,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区域公用品牌和地方特色品牌,绿色、有机、地理标志认证农产品全部纳入“身份证”管理,重点抓好农产品“身份证”信息采录、赋码标识和展示展销。积极推进标准化标识化电商化。全面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严格落实“四挂钩”机制,整县推进追溯体系达标建设,农产品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要全部建立追溯网点、实现农产品赋码标识和可追溯管理。
4.推动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积极推进布局区域化,基地标准化,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一是健全标准体系。按照全程有标准、可操作的要求,突出抓好“常德香米”“常德红茶”“常德米粉”“常德中华鳖”等区域公共品牌农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的技术标准的制修订。二是培育实施主体。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争全市新增农民合作社200家以上,新增家庭农场1000家以上。支持和引导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将标准化技术规范落实到生产环节,开展规模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三是建设优质农产品基地。以粮油绿色高产示范片、“三园”(标准果园、菜园、茶园)、“两场”(畜禽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场)、特色产业园、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为重点,建设优质农产品基地30个。四是培育农产品品牌。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不断提高“两品一标”总量规模和质量水平,新增“两品一标”认证农产品50个以上。开展 “常德品牌·中国品质” 常德农业品牌推介行等多种形式宣传活动,打造一批具有过硬品质、过硬竞争力的常德农产品品牌。加大证后监管和产品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冒用认证标识违法行为,健全退出机制,切实维护“两品一标”的社会公信力和良好品牌形象,切实提高常德农产品品牌的含金量。
5.严格落实全程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薄弱环节、重点领域,依法监管、全程监管,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一是加强产地环境管理。持续推进化肥、农兽药减量使用和有机肥替代化肥、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净化产地环境。二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强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全程监管,严格执行限制使用农药(含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全面落实兽药GMP、GSP制度,推进国家兽药追溯管理。以农兽药使用高峰期、农产品上市期为重点,加大农产品生产基地巡查力度,督促规范建立生产档案,监督合理使用农兽药等投入品,严禁超范围、超剂量、超次数使用,切实遵守农兽药使用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在农产品收储、屠宰、运输环节加大巡查抽检力度,有效防控和治理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或滥用添加剂行为,深入排查风险隐患。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统筹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数量和频次,确保监测品种和范围对本地主要农产品基地和生产、收储、运输环节全覆盖。落实“双随机”制度,2019年市级例行监测蔬菜、水果、茶叶、畜禽、水产品共4710批次,其中定量检测2610批次;县级监测农产品2000批次以上,其中定量检测总数不少于100批次;乡镇监测500批次以上。突出节假日、中高考、“两会”、高温时节等重要时段和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强化检打联动,及时组织依法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四是深化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瘦肉精”、兽用抗菌药及兽药残留、生猪屠宰监管、水产品兽药残留及非法投入品、生鲜乳和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百日行动”;以农业投入品假冒伪劣、农药兽药使用违禁超限、违禁物质非法添加、认证产品仿冒侵权为重点,持续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形成监管执法震慑力。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工作协作,强化食品监管行业联合执法和“行”“刑”衔接机制,形成治理合力。
6、切实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主题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生产经营企业开放日活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工地”,引导公众科学认知和健康消费,大力推介先进典型,积极展示监管成效。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农业科技入户培训等,多形式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活动,不断提高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开力度,构建多层次咨询投诉平台,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共治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政府、市直五区管委会要切实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绩效考核范畴。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制定好实施方案,落实好监管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本区域内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落实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党政同责的要求,推动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各级要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县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农产品从生产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商品收储、运输主体为重点,建立县域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档案,明确主要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人,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建立落实生产档案、进货查验、自律检测、农兽药使用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质量安全承诺等制度,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在生产经营主体项目推荐、申报、评审和其他政策扶持方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审查制度。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由市人民政府对区县市人民政府开展行政问责,并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依法保障经费。各区县市政府、市直五区管委会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乡镇监管经费由县级财政统筹落实,村监督员、组协管员工作补贴经费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确保日常工作顺利运转、监管效能正常发挥。
4、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市直五区农业部门要明确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联络员,及时总结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成效和经验。每月10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告上个月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龙刚,联系电话:7872853,邮箱:cdsnwjgk@163.com;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联系人:刘秋,联系电话:15173606656,邮箱:15838480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