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市级蔬菜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园创建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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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农发〔2018〕33号

各区县市农业(林)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农办、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农村局、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农业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农村局:

现将《2018年市级蔬菜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园创建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常德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11月6日


2018年市级蔬菜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园创  建  方  案

为推动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在全市开展蔬菜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园创建,唱响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兴农主旋律。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市政府“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通过集成技术、集约项目、集中力量,推进蔬菜绿色高质高效建设,加快我市蔬菜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二、创建任务

   2018年,在全市蔬菜(包括食用菌)重点发展区域,创建市级蔬菜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园25个。其中,设施蔬菜园15个,露地蔬菜园10个。

三、创建内容

园区达到“五化”标准,即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详见附件)。

四、认定程序

1、申报。由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自愿申报,申报材料包括:市级蔬菜绿色高质高效园申报表、评分细则自评分及相关佐证材料。各申报对象所在农业主管部门对实施内容进行实地查看、审核,并签署初审意见,报市农委蔬菜生产科。

2、筛选。市农委对上报的初审对象,按照市级蔬菜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园认定评分细则进行筛选,初步拟定认定对象。

3、验收。市农委会同市财政局组成认定验收组,对初步拟定对象按照市级蔬菜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园认定评分细则进行实地现场检查验收,并提出认定验收结果。

4、结果认定。根据验收结果,统筹考虑产业区域发展需要等因素,市农委会同市财政局确定市级蔬菜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园拟认定对象,并在市农经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市农委发文认定。认定后每个市级蔬菜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园市级财政补助5-12万元。

附件:2018年市级蔬菜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园认定评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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