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德市粮食生产先进新型经营主体、先进村和先进种粮大户推荐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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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农业(林)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农村局、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农业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农村工作局: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各级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精神,充分调动各地重粮抓粮积极性,全面完成今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现将《常德市粮食生产先进新型经营主体、先进村和先进种粮大户推荐及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常德市粮食生产先进新型经营主体、先进村和先进种粮大户推荐及考核办法

 

常德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9月27日

 

附件:

常德市粮食生产先进新型经营主体、先进村和先进种粮大户推荐及考核办法

一、考核奖励对象

(一)考核对象

粮食生产发展成效显著的村,水稻种植面积在500亩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和水稻种植面积在3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

(二)奖励对象

经严格考核综合得分排名前16位的村、排名前10位的新型经营主体和排名前30位的种粮大户。

二、考核计分办法

(一)粮食生产先进村

1、粮食面积和产量(35分):粮食生产面积比上年增长幅度最大的计满分(5分),最小的计0分,其他按比例计分。双季稻覆盖率(双季稻面积/水田面积)最高的计满分(20分),最低的计0分,其他按比例计分。粮食单产比上年增产幅度最大的计满分(10分),最小的计0分,其他按比例计分。

2、科技兴粮(10分):超级稻面积占水稻播种面积最高的计满分(3分),最低的计0分,其他按比例计分。高档优质稻面积占水稻播种面积最高的计满分(3分),最低的计0分,其他按比例计分。粮食病虫危害损失率最低的计满分(2分),最高的计0分,其他按比例计分。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占粮食播种面积比例最高的计满分(2分),最低的计0分,其他按比例计分。

3、机械化生产(10分):机耕机插机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最高的计满分,最低的计0分,其他按比例计分。

4、规模经营(30分):流转耕地面积占耕地总面积比例最高的计满分(10分),最低的计0分,其他按比例计分。早中晚稻专业化集中育秧面积占水稻播种面积比例最高的计满分(10分),最低的计0分,其他按比例计分。早中晚稻专业化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面积占水稻播种面积比例最高计满分(10分),最低的计0分,其他按比例计分。

5、组织领导(15分):村支两委高度重视粮食生产,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贯彻落实各级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精神,成效显著,群众满意(5分)。各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根据准确程度分好、一般、差三个档次,分别计满分(10分)、一半分和0分。

(二)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

1、种粮规模(20分):粮食播种面积在500亩以上的,计2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加0.5分,最多加5分。

2、粮食生产水平(30分):粮食生产水平较高,生长平衡,无大面积病虫草危害的计10分,粮食单产水平与本县市区平均单产持平的计20分,单产低于全县平均水平的,每低1%扣1分,最多扣20分。

3、农业机械化水平(20分):机耕、机插、机收等综合农机化水平最高的计20分,其他按比例依次计分。

4、社会效益(30分):大面积生产较当地平均水平增效15%计满分(20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社会反响度满分10分,依实际情况酌情给分。

(三)先进种粮大户

1、种粮规模(20分):粮食播种面积在300亩以上的,计2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加0.5分,最多加5分。

2、粮食生产水平(30分):粮食生产水平较高,生长平衡,无大面积病虫草危害的计10分,粮食单产水平与本县市区平均单产持平的计20分,单产低于全县平均水平的,每低1%扣1分,最多扣20分。

3、农业机械化水平(20分):机耕、机插、机收等综合农机化水平最高的计20分,其他按比例依次计分。

4、高产技术配套(30分):推广优良品种,实行集中育秧,推广规范化栽培技术,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五项关键技术覆盖率最高的分别计6分,其他按比例依次计分。

三、考核评选

(一)申报推荐

申报主体向承包耕地所在县市区农业局提出参评申请,县市区农业局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向市农业委按分配的推荐名额予以推荐(名额见附件一)。近三年内获得国务院及农业部农机奖励,省、市政府种粮奖励的先进主体,原则上不予推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与推荐和评选:高档优质稻种植面积比重低于30%的;承包耕地内抛荒的;公众形象差、社会影响不好的。

(二)考核评选

市农委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县市区推荐的对象于10月中旬进行现场考核,对种粮大户进行综合评分,按得分高低依次确定全市先进推荐名单,区县市及五小区农业部门再审核确认后书面报告市农业委。

(三)公示

全市粮食生产先进的考评结果,在常德农业信息网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四)审定

全市粮食生产先进的考核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四、表彰奖励

对获得全市粮食生产先进的对象由市政府进行表彰,授予证书并奖励相应资金。

附件一:常德市2017年粮食生产先进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2017年新型经营主体考核评分表

附件三:2017年粮食生产先进村考核评分表

附件四:2017年先进种粮大户考核评分表

 

附件一

常德市2017年粮食生产先进名额分配表

县市区

市级先进

种粮大户

新型经营主体

粮食生产

先进村

合计

30

1

1

武陵

1

1

1

鼎城

4

1-3

3-5

安乡

2

1

1

汉寿

4

1-3

3-5

澧县

3

1

1

临澧

3

1

1

桃源

5

1-3

3-5

石门

2

1

1

津市

1

1

1

西湖

1

1

1

西洞庭

1

1

1

柳叶湖

1

1

1

经开区

1

1

1

桃花源

1

1

1

注:推荐名额按2016年粮食种植面积分二个等次,150万亩以上的,先进村3-5个,经营主体1-3个,种粮大户4-5个,其余的先进村1-3个,主体1个,种粮大户1-3个。


附件二

2017年新型经营主体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人:                                                                                                          考核单位(签章)

项目及分值

具体内容

得分

种粮规模(20分)

粮食播种面积在500亩以上的,计2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加0.5分,最多加5分。


粮食生产水平(30分)

粮食生产水平较高,生长平衡,无大面积病虫草危害的计10分,粮食单产水平与本县市区平均单产持平的计20分,单产低于全县平均水平的,每低1%扣1分,最多扣20分。


农业机械化水平(20分)

机耕、机插、机收等综合农机化水平最高的计20分,其他按比例依次计分。


社会效益(30分)

大面积生产较当地平均水平增效15%计满分(20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社会反响度满分10分,依实际情况酌情给分。


总分




附件三

2017年粮食生产先进村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考核单位(签章)

项目及分值

具体内容

得分

粮食面积和产量(35分)

粮食生产面积比上年增长幅度最大的计满分(5分),最小的计0分,其他按比例计分。双季稻覆盖率(双季稻面积/水田面积)最高的计满分(20分),最低的计0分,其他按比例计分。粮食单产比上年增产幅度最大的计满分(10分),最小的计0分,其他按比例计分。


科技兴粮(10分)

超级稻面积占水稻播种面积最高的计满分(3分),最低的计0分,其他按比例计分。高档优质稻面积占水稻播种面积最高的计满分(3分),最低的计0分,其他按比例计分。粮食病虫危害损失率最低的计满分(2分),最高的计0分,其他按比例计分。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占粮食播种面积比例最高的计满分(2分),最低的计0分,其他按比例计分。


机械化生产(10分)

机耕机插机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最高的计满分,最低的计0分,其他按比例计分。


规模经营(30分)

流转耕地面积占耕地总面积比例最高的计满分(10分),最低的计0分,其他按比例计分。早中晚稻专业化集中育秧面积占水稻播种面积比例最高的计满分(10分),最低的计0分,其他按比例计分。早中晚稻专业化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面积占水稻播种面积比例最高计满分(10分),最低的计0分,其他按比例计分。


组织领导(15分)

村支两委高度重视粮食生产,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贯彻落实各级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精神,成效显著,群众满意(5分)。各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根据准确程度分好、一般、差三个档次,分别计满分(10分)、一半分和0分。


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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