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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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农业局,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农业局:

根据湖南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印发的《2016年湖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湘农联〔2016〕203号)和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的通知》(湘农办发〔2016〕133号)文件要求。2016年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任务为350人,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请各单位统筹安排,组织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培育任务。

附件:常德市201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培育任务分配表

常德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10月19日


附件:

常德市201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培育任务分配表

单位:人

单 位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

其中:农机专业合作社带头人

鼎城区

50

50

安乡县

40


汉寿县

40


澧 县

40


临澧县

40


桃源县

60

50

石门县

60


津 市

10


西 湖

5


西洞庭

5


合 计

           35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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