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常德市2014年度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德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4日
常德市2014年度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2014年5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客观评价各示范区建设工作成效,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11个现代农业示范区所在的区县(市)党委、人民政府。
二、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百分制,以现场实地考核及平常掌握的情况综合评分。
三、考核内容
(一)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共计20分)
1、有产业发展布局规划计2分;
2、出台专门的产业扶持政策计2分;
3、主导产业规模化程度高(种植业规模达到1万亩以上,核心区达到5000亩以上,规模化种植率达到60%以上,养殖业实行园区化管理,其他产业也有规模化水平)计6分;
4、主导产品实行订单生产和产销对接计6分;
5、有品牌建设方案计1分,有省级以上的产品品牌计3分,主导产业获得国家级及国外机构产品认证的每项加2分。
(二)新型经营体系示范(共计10分)
1、有新型主体培育工作方案计2分;
2、合作社达到省级以上示范社标准,从事主导产业或项目的农户入社率达60%以上计4分;
3、参加专业培训的农民达到30%以上计4分。
(三)农业标准化示范(共计20分)
1、生产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完善,标准化基地规模占示范区耕地面积的65%以上计10分;
2、农田旱涝保收率达100%计5分 ;
3、核心区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六个一”建设模式计3分;
4、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监督检测覆盖率100%计2分;
5、主导产业获得三品认证的每项加1分。
(四)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共计15分)
1、开展新品种试种示范,主导品种的良种覆盖率达100%计3分;
2、有高校及农业科研院所合作开展产学研的科研项目计2分;
3、采用喷灌、温控等高科技基础设施设备,设施农业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达20%以上计5分;
4、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0%以上,其中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计5分。
(五)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共计5分)
按照《常德市美丽乡村评价标准》评分。
(六)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共计10分)
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引领、农业科技驱动、休闲观光拉动等模式, 有一种以上比较健全的发展模式计10分。
(七)现代农业建设机制(共计10分)
1、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平台和服务机制,示范区核心区农村土地流转率达40%以上计4分;
2、建立健全投资融资机制,有详细引导项目,整合涉农项目投入3000万元以上,社会(招商引资、资金融通)投入5000万元以上计3分;
3、创新农业专业化服务机制,农技推广、农资配送、农产品流通、农村金融、农村信息化等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健全计3分。
(八)工作保障水平(共计10分)
1、工作班子完善,建立市县联合办点工作机制,工作推进有方,及时完成各项交办任务计1分;
2、完成高标准总体规划,通过专业机构评审计5分;
3、核心区投入500万元以上,并列入当年财政预算计4分。
(九)其他工作
1、示范区总结出的先进模式或其他先进经验在省级以上范围内推广,加5分;
2、每项研究成果或先进经验在国家、省、市媒介上发表分别加4、3、1分。
四、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市委农村部牵头负责,市委市政府驻村工作组协助考核。7月份对各示范区规划进行讲评,同时进行半年工作考核督导,12月份进行全面集中考核,对于部分时效性较强的工作随时进行督导。考核结果于2014年12月底前报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奖励办法
将考核结果纳入区县市绩效考核范畴,并评选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年度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