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畜牧业发展规划(2018—2020)》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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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常德市畜牧业发展总体趋于平衡,2017年养殖总量约951.9万头(折合生猪当量),其中出栏生猪618.87万头,出栏肉牛17.09万头,出栏肉羊184.06万头,出笼农禽1.1039亿羽,蛋品产量42万吨。常德市畜禽养殖以猪为主,家禽、牛、羊等为辅。有市级及以上养殖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1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10家,共建设养殖基地49家,发展农户6301户。畜禽养殖大县有鼎城区、汉寿县、澧县、桃源县、石门县。

发展畜牧业,坚持4个原则:

1.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养殖废弃物治理设施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协同推进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奖惩并举,疏堵结合,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保障畜产品供给稳定。

2.因地制宜,多元利用。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畜种、不同规模,以肥料化利用为基础,采取经济高效适用的处理模式,宜养则养,宜减则减,宜肥则肥,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实现粪污就地就近利用。合理规划建设一批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和有机肥加工厂,积极推广适合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艺和养殖技术,优先推广农牧结合、种养循环模式,切实提高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3.属地管理,落实责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工作机制,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4.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立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运营机制。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培育发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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