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常德市农民教育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常德市农民教育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第一部分:常德市农民教育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常德市农民教育办公室是由市农业农村局主管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单位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农民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制定农民教育培训绩效评估标准,并对全市农民教育培训进行考核。
2、管理全市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部署、组织全市农民教育培训的具体工作;研究全市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掌握、反映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动态与信息,总结经验,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依据。
3、负责协调和组织全市涉农部门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管理全市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文化、科技、职业技能、政策法规、经营管理和思想道德等全面培训;
4、管理全市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鉴定,根据常德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选定和组织专家学者开发农民教育培训的课程。
5、承担全市农民体协工作,组织全市农民丰收节活动。
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2)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目前单位在编在岗干部11人,退休3人,内设科室3个,分别是综合科、培训科、教育科,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没有所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办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市农教办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常德市农民教育办公室2021年所有收入、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本办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本办归口管理的农民教育培训专项业务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06.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6.8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2021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3.66万元,增长7.07%,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13.66万元,增长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支出预算206.81万元,主要包括农林水支出206.81万元。2021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3.66万元,增长7.07%,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13.6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6.81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206.81万元。2021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3.66万元,增长7.07%,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13.6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常德市农民教育办公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6.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1.8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绩效考核奖、文明单位奖、综治考核奖、其它工资福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34.93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老干经费、党建经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农教办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21年市农教办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34.9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92万元,增加2.71%。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市农教办“三公”经费预算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2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1.1万元,其增加原因为2021年度业务量增大及增加了预算因公出国(境)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市农教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教办共有车辆0台,其中:公务车辆0台,行政执法车辆0台,应急专用车辆0台,其他车辆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台(套)。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市农教办整体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6.81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