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参与制定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协助建立和完善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
(四)负责组织农机化技术人员和科技示范户的培训,宣传、普及农机化科技知识;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组织技术和学术交流。
(五)引进农机化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对确实推广的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进行对比试验示范,并负责农机质量测试。
(六)负责农机化科技示范点的建设,开展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七)农机作业技术规范的制定及农机作业技量的监督。
(八)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公共信息收集、反馈、宣传和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部门预算只包括站本级预算,下设办公室、财务室、科研室、推广室,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本单位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即包括保障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农机推广站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农作物桔秆还田技术示范推广专项经费20万元、新机具试验服务推广专项经费2.6万元。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98.15万元,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17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35.56万元,增长7%,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5.5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的调增和物业管理费的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98.1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7万元,农林水支出430.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62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35.56万元,增长7%,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21.9万元,公用经费增加13.6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的调增和物业管理费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8.1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75.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85.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2.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包括:农作物桔秆还田技术示范推广支出20万元,主要是调研考察立项费用1万元;样机试制材料费用1.5万元;加工费用2万元;样机宣传资料费用2万元;差旅费用3万元;专用燃料费0.5万元;样机租赁费1万元;劳务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试验费用1万元;成果验收及专家评审费用2万元;演示推广费用1万元;示范区租赁费用1.5万元;论文发表费0.2万元;其他费用0.8万元。新机具试验服务推广专项经费2.6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2017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单位运行经费,2017年农机推广站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5.65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 13.65 万元,增长 19 %。增加原因为本单位物业管理费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农机推广站“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2016年减少3万元,下降16%。其减少原因为公务接待费和公车运行维护费调减。
3.政府采内购情况。2017年农机推广站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为办公设备采购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农机推广站共有车辆2台,均为公务用车。
七、名词解释
1.单位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