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常德市农村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农村能源办),是市农业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行政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1、研究拟订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政策并指导实施;
2、承担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工作;
3、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
4、参与拟订和指导实施有关农村能源建设的技术和产品标准;
5、指导、协调全市沼气生态农业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只包括本级预算,核定行政编制4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本办的收入、支出情况,本单位无其他下属机构。收入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保障本办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63.7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7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63.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37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4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7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63.78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40.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支出等。公用经费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维修、公务接待、交通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6年本级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万元,较2015年预算减少了 2 万元,下降9%。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本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费2.7万元),公务接待费6.8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加了2万元,增长了 21%。其增长原因为公务接待费用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