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农干[2016]5号
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经研究,同意:
李向前同志任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科科长(正科),免去其监督管理科科长职务(正科);
龙晓芬同志任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计划财务科科长(副科,正科级实职待遇,单位机构降格);
金小明同志任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农业机械管理科科长(副科,正科级实职待遇,单位机构降格),免去其监察室主任职务(正科);
胡金花同志任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人事科科长(副科,正科级实职待遇,单位机构降格),免去其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科长职务(正科);
余志勇同志任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科主任科员、副科长(副科)。
覃政同志任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副科,单位机构降格),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副科);
伍丽同志任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科技教育科科长(副科,单位机构降格),免去其科技质量科副科长职务(副科);
张维政同志任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科长职务(副科,单位机构降格),免去其监督管理科副科长职务(副科);
赵雅同志任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监察室主任(副科,单位机构降格)。
2016年7月11日
常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