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碧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大支持农村种植大户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农村种植大户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现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回复如下:
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已进入发展新阶段,农村人口在大量向城市转移,农村要发展、粮食安全要得到保障不得不越来越依靠种植大户特别是种粮大户。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农村种植大户特别是种粮大户的发展,自2012年常德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发展种粮大户促进粮食生产的意见》(常政发)[2012]11号),市财政每年专门拿出200万元用于支持种粮大户发展,全市种粮大户蓬勃发展,基本上每年以2000余户的速度在增加,到2017年全市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发展到25807户,2018年由于国家粮食政策出现调整,全市种粮大户首次出现下滑,2019年全市种粮大户又开始增加。2019年新增种粮大户543户,达25252户;茶叶30亩以上种植大户达225户,基本稳定;水果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达273户,基本稳定;蔬菜500以上的种植大户达95户,基本稳定; 新增家庭农场473家,达5182家;新增合作社392家,达5813家。自2012年以来全市每年奖励种粮大户30名,每个奖2-4万元,每年奖励新型经营主体10名,每个奖5万元;2016年以来全市每年推荐奖励全省种粮大户约7-8名,每个奖100万元,全市种植大户流转经营的土地面积已接近全市耕地面积的一半。市委市政府也大力支持临澧县发展,近三年,为临澧县农经口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22570万元,其中,重点支持了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3120万元。
一、 关于落实惠农政策。在落实惠农政策这一方面,国家、省、市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都有相应的支持政策。例如,今年4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颁布实施了2019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涉及6项37条惠农措施,政策主要围绕六大内容开展支持:“农业生产发展与流通、农业资源保护利用、农田建设、农业科技人才支撑、农业防灾减灾、乡村建设。”其中第一部分“农业生产发展与流通”已详细规定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10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关于“农机购置补贴”,文件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选取确定本省补贴机具品目,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应补尽补,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增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品目。对购买国内外农机产品一视同仁。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原则上测算比例不超过30%。”关于“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文件规定“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主导产业,着力发展一批小而精的特色产业集聚区,示范引导一村一品、一镇一特、一县一业发展。选择地理特色鲜明、具有发展潜力、市场认可度高的20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展保护提升。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形成一批以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产业链为基础,集科技创新、休闲观光、种养结合的农业产业集群。承担任务的相关省份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中统筹安排予以支持。”其他一些相关政策请咨询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
二、关于完善扶持机制。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颁布实施了2019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涉及6项37条惠农措施,其中第一部分“农业生产发展与流通”已详细规定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文件规定了“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等形式直接兑现到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具体确定补贴对象、补贴方式、补贴标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探索将补贴发放与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挂钩的机制,引导农民自觉提升耕地地力。”文件第三部分 “农田建设”已详细阐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文件规定:2019年,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五个统一的要求,在全国建设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以上,并向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倾斜。在建设内容上,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以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农田水利、机耕道路、农田输配电设备等为重点,推进耕地“宜机化”改造,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落实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田、土、水、路、电、林、技、管等8个方面,其属于公益性投资,且投资大、回报率低,回报周期长,对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吸引力不强。为解决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15年12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委印发了《关于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的意见》(财农〔2015〕247号),选择在我省开展全国性试点,探索整合涉农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新机制、新模式。同时,省发改委又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印发了《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发改农经〔2017〕331号)精神,积极鼓励各地探索实行委托代建、先建后补、特许经营和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工商资本投资建设高标准农田。国家开发银行以基金方式在我省个别县(市、区)开展了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省分行在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先期开展了以整合县(市、区)涉农资金为项目资本金,以企业经营收入等多渠道形成的综合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国有公司作为承贷主体和实施主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尝试。
三、关于加大培训力度。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颁布实施了2019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涉及6项37条惠农措施,其中第四部分“农业科技人才支撑”,已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做出了明确规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以农业职业经理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骨干、农业产业扶贫对象作为重点培育对象,提升其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支持有能力的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农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工作。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支持实施意愿高、完成任务好的农业县承担体系改革建设任务,强化乡镇为农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农技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广应用一批符合优质安全、节本增效、绿色发展的重大技术模式。在贫困地区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从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中招募一批特聘农技员,为产业扶贫提供有力支撑。”据了解,省、市农业农村部门每年会定期举办相关业务培训会,在年初的时候可以积极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衔接与沟通,报名参加培训会。
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种植大户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请您继续给我市种植大户发展工作建言献策。
2019年7月29日
签 发 人:李百艳 联 系 人:吴仁明
联系单位: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2519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