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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对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闭会第050号建议的回复

2019-08-08 15:55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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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桂芳、李军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高毒农药用于果蔬、薯类、茶叶等作物中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农药是一种有毒有害物质,特别是高毒农药毒性强、残留期长,不规范使用和滥用能直接影响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产地环境。感谢您关注农药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热点工作,感谢您提出的指导性、合理化的建议。

1997年,国家颁布的《农药管理条例》和2017年修订颁布的《农药管理条例》对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中草药材、茶叶、菌类和水生植物作出了明确规定。一直以来,特别是2017年以来,我局始终严格执行《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全面加强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全程监管,有力保障了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健康和农业产业绿色发展,连续16年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零”事故。

一、农药管理的措施、现状和成效

我市是农业大市,农作物生产种类多,农药使用量大,每年需使用折合量为8000吨左右,农药管理任务重、责任大。为了管好农药,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局重点抓了四项工作。

(一)抓好宣传培训。2017年,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全市共开展了2轮大规模的宣传培训。一是对全市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单位、农药使用大户和农药管理人员,开展了对《农药管理条例》的学习培训。全市共举办培训班20余期,培训人员5000人次,印发各类学习资料近万套,确保了《农药管理条例》深入人心。二是对农药经营人员开展了56个学时的专业知识培训。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对农药经营人员开展56个学时封闭式培训,内容涉及农药基础知识、病虫防治、农药可追溯系统电脑操作和农药销售电子台帐等,经考试合格后核发培训合格证上岗。全市举办培训班50期,培训农药经营人员近3000人次。通过培训,农药经营人员业务水平实现了根本性好转,为守法经营,指导农民正确购买和使用农药发挥了良好作用。

(二)抓好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2017年以前,我市农药经营门店有4440家,规范小、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农药经营没有硬性条件。2018年后,全市对农药经营单位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目前,全市有资格经营农药的单位只有2400家左右,减少了近2000家,农药经营秩序明显好转。一是严格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条件。我局严格依法依规、公正公平公开开展农药经营许可证发放工作,农药经营单位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农药经营人员业务水平明显提高,农药经营场所达到30平方米,农药仓储达到50平方米,实行货架式陈列展示,有进销货电脑台帐,有安全保障措施,有统一上墙的经营管理制度。二是高毒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凡从事克百威等22种高毒农药的单位,必须取得省农业农村厅核发的限制使用经营许可证,省厅下达区域布局计划为139家,通过申请核查符合条件的只有80家。目前全市只有80家单位有资格销售高毒限用农药,其它单位一律不能销售。定点经营单位必须对高毒农药实行实名制购买,专柜保管,保障了销售的高毒农药可追溯管理。通过实行定点经营,全市高毒农药使用量明显减少,从事高毒农药经营的单位积极性普遍减弱,这也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压力有所减轻。

(三)抓好农药安全使用。规范、安全使用农药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我局重点抓好了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在生产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菌类和水生植物过程中农药使用的监管工作。一是开展宣传培训,督促树立安全用药意识。对生产人员开展定期培训,在生产基地树立农药安全使用宣传牌,全面提高农药使用安全意识。二是开展检查,督促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农业执法人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在农产品生产季节开展多次检查,查农药仓库,查农药使用记录,查安全间隔期等,确保生产环节农药使用规范安全。

(四)抓查处打击。我局积极发挥农资打假牵头作用,组织部署市直成员单位和区县市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了政府领导、农业牵头、部门参与、上下联动、横向联合的打假长效机制。每年3-5月份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6-9月份开展农资打假保农产品质量安全,10-12月份开展农资打假保冬种三大专项行动,7-10月份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每次行动中,农药均是检查的重点,2016年以来,农业部门累计查处违法案件600余起,每年在新闻媒体定期曝光典型案例,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目前,我局已经制定8月下旬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方案,规模大,打击力度大,媒体会及时跟踪报道的。

我局在加强农药管理的同时,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市在2008年开始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已经建立高规格配套设施生产基地200万亩。大力推行生产基地产品检测准出和市场检测入市制度,大力推行县乡村监管责任制度,今年10月底完成省级以上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和“两品一标”农产品,全部实行“身份证”管理和赋码标识。政府重视、部门履职、社会监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二、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设想

(一)存在问题。我市农药管理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虽然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散户农民在生产农产品过程中使用农药的监管上,存在不到位的情况。二是农药管理工作向社会消费者宣传不到位,难免造成消费者不了解、“谈药色变”的心理。

(二)今后工作设想。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永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今后,我局将在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农业绿色发展和品牌农业发展的理念,切实依法履职,相信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会上一个新台阶。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要求越来越高。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下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工作的意见》,制定2020年至2035年工作措施和要求,市委市政府提出在三年之内,把常德市建成“国家食品安全市”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力度大、要求高,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应该会上一个新台阶。二是法律法规要求越来越严。现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2006年颁布实施的,很多内容要求已经不适应新形势,两年前国家已经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工作,预计2020年将颁布实施,从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来看,各项制度相当严格,要求相当高,将会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力量越来越强。中办、国办联会下发了《关于深化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整合农业部门内部的执法职能,组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要求,从执法力量、执法装备和执法经费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重点任务就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今后,我们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全力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农药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请您继续为我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建言献策。

2019年8月8日


签 发 人:李百艳                     联 系 人:蹇斯炎

联系单位: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787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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