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良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围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拓创新,有力地助推了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
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带头引领作用。2015年9月,我市出台了《中共常德市委关于整体推进“八大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建的若干意见》(常发〔2015〕5号),明确了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方向。2017年9月,我市出台了《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常发〔2017〕10号),从总体要求、发展方式、政策扶持和保障措施等方面予以明确,为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各区县(市)以此为依据,制定了适合当地特点的发展的5年规划,并给予了一定的财力扶持。
二、及时总结推介先进典型。2017年10月,我们组织召开了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推进会,市委副书记朱水平、副市长龚德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情况进行了总结,对先进发展典型进行了宣传介绍,并对下阶段的工作提出了目标和要求。近年来,我们对全市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社)提炼总结,共推出了多种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并在常德日报上对鼎城区谢家铺镇施家陂村、武陵区长庚街道仙源社区、石门县楚江街道观山社区、安乡县安康乡仙桃村等突出典型进行了连续报导。今年,我们还将集中推出一批新的先进典型,通过会议、手册、新闻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推介。
三、加强集体经济发展带头人培训。从2016年开始,我们连续组织全市部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带头人全省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头人培训班,学习了外地典型的先进经验,启发了思维,加强了信息交流与共享,提升了他们带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能力。
四、有效妥善化解村级债务。对因个人垫付和欠付工资而形成的债务,有条件的优先给予解决,暂时有困难的签订协议,分期解决。通过依法合理清收欠款、回收债权、债权债务充抵、盘活存量资产等方式化解部分债务。对原因公益建设形成的债务,通过每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方式逐年化解。同时,严格要求各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不得举债办事,不得增加新的债务。
五、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从2014年开始,按照省里改革试点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市武陵区区划调整的需要,我市在武陵区基础条件较好城中村、城郊村开展改革试点,到2016年底,共有29个村(社)基本完成改革。2017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我市认真按照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全面启动改革试点工作,共有7个村(社)股改成功,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2018年,我市在全市9个区县(市)和3个管理区全面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并选择了21个村(社)进行股改试点。今年,我们将逐步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继续在部分基础好、条件成熟的村(社)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通过改革,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新模式,摸索建立党支部、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相分离的村级运行组织形式,为集体经济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
感谢您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7月17日
签 发 人:李百艳 经 办 人:江海军
联系单位:常德市农村经营服务站 联系电话:15080667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