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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156号提案的回复

2019-07-23 10:01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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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鑫等各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农村兴建宗祠现象亟需正确引导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乡村“宗祠文化”悄然兴起,各地乡村宗族募资捐资兴建“宗祠”如雨后春笋,新建宗祠大多“富丽堂皇”,花费不小。乡村自发修建“宗祠”,本是好事,说明老百姓的口袋有钱了,村民对村集体的荣誉感在增强。但是,各地兴建“宗祠”过程中,出现“攀比风”,重“面子工程”不注重实际;募资的“硬摊派”,有些地方因修“宗祠”意见不统一引发村民相互斗殴;“宗祠”竣工典礼搞铺张浪费,一些地方还请“道士”现场做法;甚至出现一村多个“宗祠”,孝子跟风举行与传统文化相悖的载歌载舞等丧葬活动,建成后(除了用于婚丧嫁娶活动)大部分时间处于闲置没有得到有效利用;一些地方修建“宗祠”时出现上级相关职能部门与当地村委、村理事长等一起套取国家项目资金等诸多不良现象,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此,我市在加强乡村“宗祠”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宗祠”文化正能量、引领乡村文明新风尚等方面也做了一系列工作。

通过深入地方宗祠调研摸底,为杜绝宗祠文化之不良之风,我市将成立“宗祠”管理专项小组,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宗祠建设规划指导管理。要求县级相关部门因地制宜,出台当地宗祠建设的规范化管理办法,明确政府职能部门、乡镇政府、村委组织、村民理事会的相关责任,把文明修建宗祠的责任落到实处。宗祠建设规划注重村民文化活动中心与村民集中养老中心功能,充分发挥宗祠积极作用。区别对待古宗祠修缮与原址重建或择址新建宗祠,针对古宗祠修缮,应给予鼓励及财政上给予一定的支持;针对原址重建宗祠,应做好宗祠修建的重建规划指导及登记备案工作;针对择址新建宗祠,应加强新建宗祠的土地审批以及修建规划的指导及备案登记工作。同时,政府职能部门及当地村委会加强宗祠重建或宗祠新修建的巡查监管,督查宗祠建设过程中要求乡村要量力而行,要重实用,忌搞排场。有条件的村庄,指导村庄将筹集的资金中一部分,建立乡村奖励本村优秀大学生的教育基金,营造良好的重教文化氛围。

2.加强宗祠文化保护工作。进一步夯实文物保护单位中宗祠的保护基础工作。联合市文旅广体局督促、指导各区县和文化部门做好“四有”工作,抓紧编制保护规划和保护维修方案,统筹安排文物本体保护、环境整治和展示利用等工作,对存在险情的宗祠及时排险抢修,有效改善其文物本体和环境风貌的保存状况,提升保护管理和展示利用水平。对宗祠中的文物保护单位在技术、项目等方面积极提供支持。敦促各区县文化部门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使用管理者搞好项目展示陈列,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挥其积极的教化作用。

3.加强先进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我局将联合各区县市农业部门、宣传部门以及文化部门利用现有的平台加强对宗祠文化的宣传引导,做好移风易俗工作,坚决打击利用宗祠开展的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好宗祠作为传承传统文化平台的作用,多组织文化下乡与乡村文化活动,例如,倡导“重生前尽孝,轻逝后厚葬”的孝行理念,通过举办宣传“最美孝顺子孙家庭评选”、“最美孝媳”等活动,同时出台规范乡村举行丧葬活动的相关管理办法,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孝老敬老亲老的文化氛围,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使宗祠建设回归理性。

4.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按照中央、省、市部署,协调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体局进一步加强农村综合文化服务平台的建设,把“村村通”、“村村响”建设落实到位,引领“宗祠”—自然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新风向标,整合乡村扶贫项目资金,推动宗祠—自然村集中服务中心模式发展,把先进文化带给农村群众。与此同时,加大违法套取国家支持项目资金的惩治力度,坚决杜绝以支持宗祠—自然村养老服务中心为名而套取国家相关支持项目资金的违规违法行为,追求违法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019年7月23日

签 发 人:李百艳                   联 系 人:朱益祥

联系单位: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787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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