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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对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0号建议的回复

2020-05-27 09:15 来源: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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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桂英代表:

您提的出《关于将盘式拖拉机纳入交警大数据系统进行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您的建议很好。对改进政府工作、促进农机安全生产、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都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二、关于如何加强对拖拉机生产厂家的管理需要给您说明的是:此项职能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农机事务中心相关部门负责对生产厂家产品市场准入进行甄别,对违规生产厂家进行行政处罚。市、县农机部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违规产品进行行政查处。

三、关于将拖拉机纳入交警大数据系统进行管理需要给您说明的是:我局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进行了衔接,目前未投保、未年检的盘式拖拉机多,驾驶人安全意识薄弱,所造成的交通事故调处难度大,是困扰交通安全管理的一大难题,您的建议为我们解决这个难题提供了另外一条有效途径。目前,我市交警系统应用的管理系统有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包含车辆、驾驶人、违法处理等管理系统)、公安集成指挥平台、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云,这些系统均为公安部或省交警总队建设,数据均归集在省级交警部门,功能设计和数据采集市县公安交警部门均无权限,这些系统没有设置专门的农机车辆管理模块,也没有采集农机车辆和驾驶人数据。为落实您的建议,交警部门正在对农机车辆管理进行一次全面的专题调研,将您的建议书面向省交警总队汇报,争取省交警总队的重视,完善系统管理功能,力争早日解决农用车辆管理难题。

四、关于您提出的拖拉机存在的违法现象较多、执法难度较大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吸取教育、总结经验,目前正在开展拖拉机安全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1、整治拖拉机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问题。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干部分乡(镇)包干负责,对拖拉机进行逐台清查,认真填写《在用拖拉机清查登记表》,并列出问题清单。及时将问题清单移交同级公安交警部门、同级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对逾期未检验的,按规定要求补检;对补检不合格的,按规定实施报废,注销号牌;对逾期未报废的变型拖拉机,实施强制报废,注销号牌;对已注销号牌但未实际报废的变型拖拉机,农业农村部门督促办理报废手续,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级组织监督不得上路,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打击。2、整治拖拉机长期脱检、逾期未报废、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问题。农业农村部门主动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大对上路行驶拖拉机长期脱检、逾期未报废、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提供违法拖拉机档案信息,对查处符合上户要求的无牌无证拖拉机,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及时掌握公安交警部门整治拖拉机的相关信息,分类登记,备案留存。3、整治拖拉机非法载人的问题。农业农村部门主动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公安交警部门对拖拉机非法载人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对违法拖拉机驾驶人进行集中安全教育,督促违法人以书面形式作出保证。4、整治拖拉机非法改(拼)装的问题。对发现的非法改(拼)装拖拉机,督促其整改,并将相关信息及时移交公安交警部门。主动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对拖拉机非法改(拼)装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协助督促恢复原有参数或强制拆解报废。5、整治变型拖拉机非法生产、销售的问题。农业农村部门对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变型拖拉机行为的,主动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依法整治。

感谢您对农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

 

2020年5月27日

 

签 发 人:李百艳                                 联 系 人:伍  丽

联系单位: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787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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