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集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小水利建设与维护亟待加强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关注。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农村小型水库、堰塘作为基础性水源工程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正如您所言,由于投入不足,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小型水库、堰塘工程年久失修、淤塞严重、蓄水能力明显弱化、功能严重衰减,成为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的短板。
去年机构改革职能整合后,原分散于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农业等部门的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职能统一划转到农业农村部门。但农村小型水库、堰塘等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职能仍在水利部门。职能整合之后,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堰塘等小型基础性水源工程建设,凡高标准农田建设片区内具有灌溉功能,需要整治的堰塘基本都纳入了建设范围。2019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片区基本完成堰塘整治531口,整治后的堰塘功能得以恢复,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水利部门按照省《洞庭湖区沟渠塘坝清淤疏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已全面完成2018、2019年度计划目标任务,共完成沟渠疏浚17068公里(其中大型754公里、中型1528公里)、塘坝清淤5.07万口(其中大型665口、中型4374口),2020年度相关工作也已启动。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对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结合自身职责,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落实。经认真研究,提出如下解决办法:1、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片区内堰塘整治力度,做到建一片、整一批、成一批。2、积极向水利部门建议,开展农村堰塘淤塞状况调查及成因分析,对未及时清淤的堰塘、沟渠以及未得到维护的小型排灌设施建立清晰的台账,做到心中有数。3、督促各地通过增加本级财政专项预算投入,有机整合涉水涉农项目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等有效途径落实建设资金。4、充分调动镇村两级组织和受益村农民的积极性,筹资投劳投入沟渠塘坝清淤疏浚。5、对于农村小水利工程的建后管护,督促各地坚持建管并重,出台管护办法,落实管护经费,明确管护人员和责任,创新管护模式,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希望今后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2020年5月25日
签 发 人:李百艳 联 系 人:邹其航
联系单位: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7872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