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志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中药材种植和采收加工监管机制的提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中药材是我国药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药品,也是农副产品。由于对中药材定义的不同认识,导致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中药材的监管责任划分不够清晰具体,导致相关法律法规滞后,质量监管尴尬。受种植习惯和中药材市场价格影响,我市中药材发展速度不快,仍存在规模不大、品种多而散、监管体制不健全、供需关系不平衡的特点。据统计,目前我市中药材种植品种近20个,2019年种植面积24.5万亩左右、占全省的6%,产值9.5亿元、仅占全省的1%左右。全市共有中药材种植合作社37家,其中上千亩的有15家,作为农业主管部门,在今后的工作,将结合全市中药材发展实际,逐步采纳您的意见建议。
1、引导标准化生产,推动质量提升。我局按照绿色兴农、质量兴农、品牌强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大政策扶持,促进优质优价,带动农民增收。一是抓规划,增强产业发展引导。结合《湖南省农业厅中药材产业化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常德市2015-2020中药材发展规划》明确了全市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奋斗目标和保障措施,提出了发展中药材的主要品种,面积稳步增长,逐步在安乡、桃源、汉寿、临澧等县建立起药材规范化标准种植基地。安乡县发展了近1.5万亩的青蒿、石菖蒲、射干、玄参等中药材;汉寿县百禄桥镇种植枳壳近1万亩。二是项目推动标准化生产。2019年,省级优势特色千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中,争取了100万元支持湖南康尔佳千弘中药材发展有限公司中药材绿色精细高效示范基地项目的建设。在2020年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上,曹市长就审议《关于2020年度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草案)》中重点提到了研究扶持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的政策措施。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全市中药材种植情况进行普查,摸清我市有地域优势的中药材品种和适宜在我市种植的中药材品种,并建立相关数据库,推进优质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引导并推动中药材生产无公害化,推动中药质量的提升。
2、协调相关部门,完善监督管理体制。我局高度重视中药材质量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质量监管,提升中药材品质。一是强化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企业应当按照规范组织中药材生产,保护野生中药材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中药材资源可持续发展,鼓励建立常用大宗中药材规模化、规范化、产业化种植养殖基地,加快推动中药材优良品种筛选和无公害规范种植。二是健全监管体系。中药材专业市场质量监管具有复杂性,目前这一领域的质量监管机制并不完善,我局仅能对中药材种植方面起到部分引导和监督作用,就后期采收加工监管方面还需要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完善法律法规,加强中药材市场准入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并在管理中融入先进的科学技术,不断进行探索创新,完善中药材专业市场质量监管机制,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中药材种子种苗的引进、提高农资物质的准入门槛、利用测土配方施肥减少污染和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农残等关键环节管理和监管,运用有机产品认证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等工具,推动中药材绿色种植;积极配合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抓好农资监管执法,推动中药材绿色可持续发展。
3、加强培养,强化被监管对象的责任意识。针对近几年来中药材发展的良好势头,各中药材主产县都组织了相关的技术培训,有针对性地就相关中药材的育苗技术、种植技术规程、病虫害防治、市场效益分析等相关方面的知识作了通俗易懂的讲解。安乡县每年都组织中药材种植技术培训,引导农民种植中药材,以大湖口镇中药材种植销售大户张如宾等为龙头,带动全县有意向种植中药材的农户种植适合当地的中药材,如决明子、益母草、玄参、菖蒲、葛根、鱼腥草、青蒿等品种。目前已举办了几期中药材生产培训班,建立了技术交流微信群,并组织部分种植户到湖北考察学习中药材种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培训来提高中药材种植者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行业自律性,从源头上强化被监管对象的责任意识。
总之,中药材监管体制的建立任重道远,市政府已于5月29日下发了《常德市扶持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的政策措施》(常政办发[2020]7号),明确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实施负责,具体实施细则由发展改革委另行制定,我局将会根据实施细则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加强协调联系,争取早日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
2020年6月2日
签 发 人:李百艳 联 系 人:杨 宇
联系单位: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7872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