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农业农村委:
市政协农业农村委6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的提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18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强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我市全面启动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着力建设全域美丽宜居乡村,全市农村面貌得到了显著提升。
1.关于统筹规划待提升。全市突出规划引领,全力实现依规整治,按照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规一拆二改三清四化”总要求,坚持规划先行,依规整治,一张蓝图绘到底。规划编制牵头部门根据市政府安排部署,依据区县市、管理区实际和自主申报,2019年,我市确定了880个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并已全部完成。各区县市、管理区加强了组织保障,由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牵头,配备专业人员,保障工作经费,确保了全年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按多规合一理念和“因地制宜”原则,深入走访和座谈,充分征求村民意见,统筹考虑农村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2019年,全市3个村开展“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省级试点,其中桃源县黄婆店村被推荐为省级优秀案例,评比获得第二名。垃圾分类方面,我市14个区县市和管理区共有150个乡镇,770个村启动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试点工作。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我市各地基本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稳定高效的运行维护管理机制。积极引导服务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如汉寿县、经开区等地交由企业、保洁公司负责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部分区县市正着手重建废旧物品回收系统,部分乡镇已成立了“收荒”协会。开展小型环保焚烧炉试点,逐步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出路难问题。全市各地涌现出了一批特色经验,比如,津市市探索的“绿色存折”模式,实现了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目标,得到中央电视台报道推介,荣获全省农村治理创新奖。安乡县推行的“三个三分之一”垃圾分类减量处理模式,三分之一有机垃圾实行沤肥,三分之一再生资源、有毒有害垃圾实行回收,三分之一不可利用垃圾实行清运,得到了新华网、红网等省级以上媒体推介。
2.关于工作推进不平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刚开展的时候由于乡镇、村居之间差距较大,一些偏远地区和农村腹地明察暗访难以到达,认识低,行动慢,搞“一阵风”,整治工作“走过场”,部镇村干部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畏难情绪,导致工作推进较慢。经过去年四个季度和今年以来的宣传引导、示范带动、乡村评比及各种考核排名,各级干部的思想认识不断提高,通过大力推进村庄清洁、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等重点任务,乡村整体面貌不断改善。基础薄弱的地区在“三面五清”上下功夫,基础较好的地区在长效机制建设上求突破,总结经验模式,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出亮点,上台阶。据统计,2019年,全、我市改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114629座,650个村居达到了整村推进要求,全市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7.94%;清理农村生活垃圾近51.5万吨、水塘26673口、村内沟渠3.33万公里、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148.6万吨,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54385处,拆除空心房244.6万平方米,全市农村面貌得到根本性改观。常德经验模式,如津市市“绿色存折”模式、石门县“美丽庭院、幸福屋场”建设经验、武陵区的“公益存折”模式,安乡县、鼎城区改厕经验等受到国家、省媒体和大会推介。
3.关于资金保障压力大。探索建立多元保障机制,构建以政府主导、集体补充、村民参与、社会资本投入的多元投入格局,整合各方面力量加大资金投入,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去年和今年市财政每年安排了700万专项资金用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全市14个区县市都安排了专门的资金用于各地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市共建成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213座,配备农村环卫保洁岗位村1973个,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100%,全市实现乡村垃圾收集中转设施全覆盖。目前,仅全市的10个示范镇就累计投入资金近4.4亿元,清除垃圾4.5万吨、清理墙面广告12.4万平方米、施划停车位2900多个,探索出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4. 关于群众习惯难以改变。全市各地都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座谈会议、检查考评、专家授课等方式开展集中宣讲,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媒体、《致农村群众的一封信》、“小手牵大手”、召开屋场会等形式广泛发动,开展乡村夜话、百姓大舞台、地方戏曲、快板民谣等活动深入引导,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家喻户晓、入脑入心,营造了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源头减量试点,目前,我市14个区县市和管理区共有150个乡镇,770个村启动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试点工作。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我市各地基本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稳定高效的运行维护管理机制。
5.关于体制机制不够灵活。采取合理合法、灵活机动的方式开展环境整治微小项目实施,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小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四自两会三公开”建管模式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4〕33号)》文件精神,“在支农项目建设过程中,在村域范围内,涉及全体或部分农民公共利益的(涉及公共安全的暂不执行)政府性资金建设的农、林、水利、移民后扶、扶贫、卫生等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乱、各记其功的原则,注重规划衔接,简化了审批程序。全市按照“两个三化”整治思路,各区县市、管理区建立完善了卫生协会(理事会)管理、部分区县市引入市场主体经营,因地制宜探索垃圾分类治理模式,重构废旧物品回收体系等,逐步解决垃圾出路问题。建立和完善“市对县、县对乡、乡对村、村对户”考核评比制度,坚持“十佳十差”乡镇评比机制,评出压力和动力;扩展评比范围,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优秀镇村干部、农村优秀党员等评优评先的评价内容,激发带头干事创业的活力和动力。充分相信农民群众、依靠农民群众,在设施管护、环境维护、运行监管等方面做到管理机构由农民组建,管理制度由农民制订,管理经费由农民筹集,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真正让农民成为长效管护的主体。下一步将进一步创新管护机制,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确保长效运行。
2020年5月25日
签 发 人:李百艳 联 系 人:杨才兵
联系单位: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7872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