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307号提案的回复

2020-06-15 11:40 来源: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刘仕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的关心和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我局作为主办单位,同会办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经共同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很有必要

   农药包装废弃物属于有毒有害的危险废弃物,我市老百姓的传统习惯一般是随手扔到田间沟边“自生自灭”,少部分农药包装废弃物混夹于生活垃圾中一并处置,这对农村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造成一定影响,这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不符,我市是农业大市,农药使用量每年8000吨左右,估算每年产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800吨,数量大,危害后果严重,回收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刻不容缓,这是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绿色农业发展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迫切任务,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二、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刚刚起步

近年来,随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相结合。部分废弃物得到了回收,但回收后分类处置特别是对有毒有害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工作经验不足,科学处置方法不当。市财政局近年来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整治、面源污染治理、秸秆禁烧等方面奖补,钱虽然不多,但发挥了很好的带动作用。从国家层面来说,虽然《农药管理条例》要求农药生产、经营主体履行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主体责任,但具体办法细则未制定施行,目前,我省市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处于试点阶段,我市津市、安乡、鼎城区从2018年开始试点,探索了“多元化统一回收,专业化定期归集,无害化集中处置”为主要模式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机制,为全面提高社会环保意识,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了经验作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刚刚起步的主要原因是工作机制还未建立,回收主体责任未落实,回收处置资金没有保障。

三、各级政府日益重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

农业农村部《2020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工作要点》提出:“探索开展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情况监测调查。”农业农村部《2020农业管理工作要点》提出:“明确农药生产经营者和使用者回收义务,因地制宜开展回收处理试点,探索回收模式,指导各地切实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度工作方案》要求:“加强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与推广应用,在洞庭湖区等产粮(油)大县和长株潭等蔬菜产业重点县开展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湖南省2020年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提出:”以湘江流域和环洞庭湖区为重点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形成适合不同区域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回收处置模式,指导各地切实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另外,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正在制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管理办法》,有望近年出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管理办法》将对主体责任,回收处置机制、经费保障有明确规定,相信您提出的建议都将会妥善解决。

四、深入探索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村村响”、宣传栏等多种宣传渠道,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解读《农药管理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政策,宣传农药包装废弃物乱丢乱弃危害性和回收处置工作要求,推介各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先进经验作法。通过宣传培训,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促进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自觉履行相应的主体责任,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的良好工作氛围,(二)加强监管指导,大力推进回收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认真履行监管指导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职责,进一步理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的主体责任义务,继续组织安乡、鼎城2个区县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模式,逐步建立“县级人民政府领导部署、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和生态环保部门监管指导”的工作机制,通过试点示范,带动我市全面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尽可能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与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洞庭湖区环境治理等相关工作结合起来,便捷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明确责任,共享资源,建立长效机制。(三)争取多方支持,解决处置难问题。农药包装废弃物为危险固废物,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监管指导工作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进一步理清地方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生态环保部门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方面的职责,大力争取生态环境部门支持、指导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工作。依据即将出台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鼓励和支持有能力的企业对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或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逐步解决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难问题。

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6月15日

 

签 发 人:李百艳                                 联 系 人:蹇斯炎

联系单位: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7872791


归档时间: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