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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308号提案的回复

2020-05-25 11:40 来源: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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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思新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堰塘污染治理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关注。我们充分听取了市水利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的会办意见,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全市现有堰塘16.5万余口,堰塘作为基础性水源工程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群众日常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正如您所言:由于长期投入不足,一部分山(平)塘失修失管,淤积严重,功能衰减,有的甚至一塘污水,严重影响了农村人居环境。

2019年市县机构改革职能整合后,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职能统一划转到农业农村部门管理,但农村小型水库、堰塘等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职能仍在水利部门。职能整合之后,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堰塘等小型基础性水源工程建设,凡高标准农田建设片区内具有灌溉功能,需要整治的堰塘基本都纳入了建设范围。2019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片区基本完成堰塘整治531口,整治后的堰塘功能得以恢复,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我们从市水利局了解到,按照省《洞庭湖区沟渠塘坝清淤疏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全市已全面完成2018、2019年度计划目标任务,共完成沟渠疏浚17068公里(其中大型754公里、中型1528公里)、塘坝清淤5.07万口(其中大型665口、中型4374口),2020年度相关工作也已经启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由市生态环境局主管,我们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 截止2019年底,先后共有9个区县市和2个管理区纳入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计划并实施。已实施整治任务村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以上,饮用水源达标率100%,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8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治理方面,2019年实施了津市市、桃源县2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的专项治理以及鼎城区蔡家岗镇舒公殿村和经开区石门桥镇范家潭村2个省级示范村专项示范建设治理任务。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结合自身职责,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落实。一是加大堰塘整治力度。2020年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将进一步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片区内堰塘整治力度,做到建一片、整一批、成一批。二是市县水利部门将继续推进沟渠塘坝清淤疏浚工作,计划完成沟渠清淤8450公里,完成塘坝清淤24728口。三是市生态环境局将农村堰塘整治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要内容,采取完善排污治污设施,逐步推进生活垃圾、污水集中处理,防止水源污染。四是督促各地建管并重,出台管护办法,落实管护经费,明确管护人员和责任,创新管护模式,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希望今后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2020年5月25日

 

签 发 人:李百艳                             联 系 人:邹其航

联系单位: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787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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