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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322号提案的回复

2022-05-12 16:22 来源: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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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的“禁渔限钓”体系制度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垂钓的相关要求

1.关于钓鱼行为的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娱乐性游钓和在尚未养殖、管理的滩涂手工采集零星水产品的,不必申请捕捞许可证,但应当加强管理,防止破坏渔业资源。

2.休闲垂钓的相关要求。2020年12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意见》(农办长渔〔2020〕3号)文件,对长江流域的垂钓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2020年6月,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渔〔2020〕12号)文件,对垂钓的钓具钓饵类型、垂钓方式等进行了规范。2021年12月,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决定对休闲垂钓行为做了进一步明确。2020年8月,市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常德市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垂钓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垂钓的方法、区域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目前,津市市、桃源县已颁布规范垂钓活动的通告,其他各区县市也正针对休闲垂钓的相关要求,研究出台适合本地的垂钓管理办法。

二、所做主要工作

1.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禁捕退捕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及各区县市始终将禁捕宣传放在首位,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和微博、微信、短视频、村村响广播等多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的政策措施。在关键水域和经常性垂钓聚集区域,设立醒目的法律法规宣传告示版和警示标语;不定期组织志愿者向垂钓爱好者发放宣传资料。把宣传还深入到渔具经营户、网店经营者、市场鱼贩者。使公众充分认识无序垂钓对水域生态环境的破坏,自觉抵制使用非法钓具,营造良好的可持续休闲垂钓氛围。

2.强化执法,严格管控。全面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力推进“清江行动”“亮剑”“洞庭清波”等系列整治行动,加大巡查力度,严惩各类涉渔犯罪行为。2020年以来,全市集中开展联合行动1228次,查办涉渔违法违规案件350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252人,扣押、收缴渔具5897套,船只451艘。加强涉渔餐饮企业准入制度及日常监管,截断市场销售渠道,严禁商家使用含有“沅江野生鱼”“野生江鲜”“捕捞”“渔港”等字样的违规招牌、营销广告和菜单。2020年11月,联合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常德市打击非法捕捞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实行有奖举报,如举报人举报的非法捕捞相关线索经查属实,对举报人视情形给予一次性奖励,形成社会对非法捕捞齐抓共管的良好风气。

3.压实责任,强化监管。禁捕退捕工作开展以来,各区县市制定了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明确了网格图、网格员和工作职责,建立了政府领导为网格长,“网格长+渔政执法人员、警长、护渔员”的网格管理模式和上下贯通、层层监管的管理机制。通过网格化管理台帐、责任明细表和管理考核指标评分表,进一步细化基层网格责任,并落实管理措施。全市设置网格单位229个,网格员757人,聘请了252名素质护渔人员,负责辅助渔政执法人员巡查取证。  

三、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一是进一步巩固禁捕宣传氛围。持续开展多层次、多途径、全覆盖、精准化宣传,广泛宣传禁捕退捕政策,把禁渔打非作为一项长期宣传内容。在重点水域附近设置禁捕退捕、规范垂钓的永久性标识标牌。大力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切实化解社会风险矛盾,努力让群众从“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从而使禁捕观念深入人心,成为老百姓的一种自觉行动。

二是进一步压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执法队在协助渔政执法中的作用,督促乡镇切实承担所属水域监管责任。在现有的网格管理模式和机制上,结合智慧渔政视频监控系统,“专管”+“群管”、“人防”+“技防”更高效、规范完成执法流程,形成网格化禁捕监管合力。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非法捕捞的打击力度。对重点水域实现巡查监管常态化全覆盖,保持高压打击态势。进一步充实渔政执法力量,充分发挥乡村两级作用,压实基层责任。扩大禁捕宣传力度,广泛聘请护渔员协助渔政执法,健全“专管+群管”“人防+技防”长效监管执法机制,以“零容忍”态度震慑不法分子,暴光一批非法捕捞案件,以起到打击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确保“禁渔令”铁令生威。

最后感谢您对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2日

 

 

签 发 人:蒋颖群                        联 系 人:周宏健

联系单位: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787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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