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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6号建议的回复

2024-05-28 11:05 来源: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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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农建复〔2024〕20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黎静代表:

您在市第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基本情况

常德市是湖南省的畜牧养殖大市,畜禽资源十分丰富,畜牧业产值约占农业总产值的1/3。据统计显示,2023年全市生猪年末存栏298.46万头、出栏523.14万头,牛存栏38.79万头,出栏16.91万头;羊存栏130.06万只,出栏190.59万只;家禽存笼5689.82万羽,出笼9550.92万羽。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畜禽养殖场(户)的粪污治理工作,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作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坚定新发展理念,坚持发展定力,坚守环保底线。截至2023年年底,全市畜禽养殖场(户)全年粪污产生量1801.8万吨,粪污利用量1638.92万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96%,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100%。

(二)发展措施

1.强化项目支撑,开展示范创建。我市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为抓手,推进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改造。先后有桃源县、石门县、鼎城区、汉寿县、澧县、安乡县纳入中央预算整县推进项目县,安乡县、临澧县、津市市还被纳入省级非大县整县推进项目县,获得省级专项资金1899.8万元。8个项目县累计投入资金达近7亿元,支持的养殖场和专业机构2054个,粪污池、沼气池等建设57.13万立方米,有机肥加工厂等设施建设面积237.33万平方米,粪污处理网管建设91.2万米,粪污处理设备购置9824台套。同时,各项目区县市认真开展绩效自评,以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有机肥还田利用、种养结合等指标为重点,明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具体规范,全面保障我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2.突出技术指导,推进绿色发展。一是下发技术指南。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先后制定并下发了《常德市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方案》、《常德市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和《常德市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技术指南》,指导各地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畅通粪污还田渠道,加快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从达标排放向全量利用转变。二是优选科学合理的处理模式。因地制宜,分品种根据不同规模制定科学有效的畜禽粪污处理模式。例如,目前蛋鸡养殖场绝大部分都采用了先进的干清粪设备,通过建设有机肥厂和粪污预处理中心解决大型畜禽养殖企业和蛋鸡养殖户的鸡粪再利用,与饲料企业或有机肥厂签订协议,采取统一运输、处理的模式处理鸡粪;大型畜禽养殖场(主要是生猪养殖)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都较为完善,并通过了环评验收,可开展粪污还田(水肥一体化)一般采取管道和吸粪车的模式对陈腐、发酵充分的畜禽粪污就近还田模式处理沼液、沼渣和沉淀发酵充分的粪污;三是重点扶持专业种植消纳机构的建设,吸收、消纳周边中小规模养殖场的畜禽粪污,在田间、山林建设畜禽粪污暂存池,利用喷灌、滴管等设备开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如汉寿县千宏药业中药材种植基地(基地面积约400亩,种植中药材)等15户(专业种植面积约6000亩)。四是将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的畜禽粪污治理纳入到了农村人居环境考核内容,严禁畜禽散养,必须实行圈养,并建设沤肥池、沼气池等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实行就近消纳。

3.规范分类管理,严控准入标准。我市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全面摸清我市畜禽养殖场(户)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依法依规办理与自身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环保手续的情况。实行规模以下、规模场、大型规模养殖场分类管理,同时,大力加强宣传引导,督促畜禽养殖场(户)依法依规办理证照。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规模养殖场要填报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采取达标排放模式的养殖场,要积极主动向环保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将畜禽养殖场(户)申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其养殖场(户)是否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和粪污是否综合利用纳入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前置条件。从源严把“入口关”,推动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宣传引导,培养自主治理氛围

一是积极宣传教育。通过科技下乡、普法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介,广泛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舆论宣传,可以有效提升畜禽养殖户的环保意识、法律意识。二是定期组织培训。将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畜禽粪污治理技术培训纳入到养殖技能培训当中,日益提高养殖户污染治理技术水平。三是培养自治气氛。积极鼓励畜禽养殖协会和村民自治组织因地制宜制定相关规程,规范畜禽养殖行为,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进一步落实养殖场主粪污治理的主体责任,提高养殖场主参与污染防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广大养殖户的主人翁意识和人民群众的责任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畜禽养殖污染的良好氛围。

(二)科学制定政策,强化专项资金保障

一是及时制定相关的法规、标准,建立相应政策、措施等,限制或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制定切合常德市本地实际的规章制度,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做到有法可依;二是积极争取中央、省市有关粪污资源化利用的项目,大力倡导“省级补一点、市级奖一点、县级配一点、养殖场筹一点”的筹资模式,推进整乡、整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三是设立专项资金,鼓励专家学者、技术人员积极在技术层面谋求创新,破解粪便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各种技术难题。对在养殖污染防治和粪便资源化利用方面做出贡献的学者或技术人员进行奖励,提高专业领域人员的研发积极性。四是扶持龙头企业,鼓励建设粪便资源化利用企业,并为这些企业商业化运作提供良好的政策、技术、资金保障,让其发挥带头作用,带动周边或同类养殖企业(场)做好粪便资源化利用。

(三)推进种养结合,提升农业绿色发展

畜禽粪便的肥料化利用最重要的是要打通种养结合链条,这是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的重要突破口。一是合理确定种养循环发展路径。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禽粪污土地承载率测算技术指南》,促进农牧结合及种养循环发展。加大以水稻、玉米、蔬菜等粮经作物为重点的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在消纳耕地不足的区域,优先推广机械干清粪工艺,固体粪污处理以堆沤肥处理为主,液体粪污处理重点推广沼气发酵、异位发酵床、贮存发酵等技术。二是高标准农田和土地整理项目要规划配套建设田间贮存池和田间管网,打通粪污还田最后一公里”。三是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示范。建设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示范县,农技与畜牧部门加强配合,开展种养区配套、粪肥就近消纳、就近还田补奖试点,打造连片种养循环示范区,扶持一批企业、专业化服务组织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带动粪污基本还田,推动化肥减量,促进耕地质量和提升农业绿色发展。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8日

签 发 人:蒋颖群                              联系人:龙  刚

联系单位: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7872937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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