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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回复

2024-05-24 16:24 来源: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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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农提复〔2024〕34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胡亿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自然水域或重点水域渔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自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政策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公安、市场、农业农村等部门为成员的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协调组织开展“十年禁渔”工作。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成员单位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联合打击行动,有效遏制禁捕水域非法捕捞行为,促进渔业秩序和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确保“十年禁渔”政策落细落实。

一、关于“渔政管理执法盲区大、执法手段单一”的问题。您反映的这个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基本上是存在的,客观上讲全市禁捕水域面积大,管理难度大,有一定的真空地带,主观上由于大部分不法分子都选择夜间作业,夜间执法对执法人员和当事人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光线不足、江边湖边地形不熟、不法分子见到执法人员首先选择的是逃窜,容易出事故),执法人员考虑其安全隐患,加上当前执法人员偏少,管理手段单一,精力有限,责任心也有待加强。下一步,一是调整执法人员的作业时间,争取与不法分子同步;二是成立打击专班,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对重点水域电鱼、网鱼等重大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逐个击破,比如针对您提到的用“福寿螺”打窝垂钓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执法行动;三是与市禁捕办协调,划定禁钓区,特别是更加清晰的明确十个保护区的起点和终点。

二、关于“违法成本低下”的问题。在这里您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执法人员执法不规范、不公平,甚至违法违纪的问题。我们会高度重视,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违纪典型,搞好警示教育,做好防范工作;二是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坚持两人以上,亮证执法、着装执法,全过程记录;三是开展全市渔政执法案卷评查,对违法行为重大、证据充分的案件,如达到移送公安标准没有移送的,一律上报驻局纪检组追究责任。四是加强罚没物品监管,建立登记台账,统一按规定处置。五是及时对外公布典型案例。

三、关于“举报途径不通畅”的问题。长江十年禁渔,涉及部门较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各部门职责职能明确的不是很清楚,接到举报后确实存在推诿的现象。我们将会同市禁捕办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建立规范统一的投诉举报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强化执法人员保密意识,杜绝通风报信等问题的出现。

四、关于“电鱼机等流通监管”问题。电鱼机等流通监管乱象确定存在,农业农村部长江办、省市禁捕办每次督导都是重点,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需要一个过程。目前农业农村部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像瞄钩、爆炸钩、可视锚杆、地笼等很明确的规定了禁捕水域禁止使用,但对非禁捕水域有些又是允许的,加上销售多样,监管存在一定难度,比如电鱼机在自家鱼塘使用目前还不能确定它违法。一方面,从管理方面入手,督导规范经营者落实进销货台账制度,详细记录用途;另一方面,由市禁捕办牵头,组织公安、市场加大地下制售窝点的打击力度。

五、关于“增强一线渔政执法力量,提升渔政执法等软硬件”的问题。目前我市禁捕水域包括沅江、澧水、西洞庭湖国家级保护区、以及十个水生生物保护区,水域面积785平方公里。2020年全国第一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全市现有各类渔政执法船艇41艘、视频监控点348个、雷达监控68个,无人机19架,执法车辆35辆(并非渔政执法专用),从事渔政执法工作的人员总计40余人,加上原渔政站渔监管人员以及组建的护渔员队伍,现有装备和人员确实无法满足当前“十年禁渔”工作的需要。在人员装备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为加大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市县两级执法机构也采取了很多有效措施,比如,连续3年对全市农业执法人员进行了三期的培训,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益;比如,开展与公安、市场联合执法行动、跨市县交界水域联合执法行动,对重点水域集中优势力量进行重点打击;再比如,充分利用智慧渔政系统进行线上日常监管巡查,发现情况有针对性的出动执法人员,以弥补人员不足的问题。2022年全市办理渔政类案件105起,2023年办理渔政类案件159起,罚没36.577万元,移送公安6起,生态补偿2.06万元,并按相关规定进行网上公开。目前,正面临全国农业综合行动执法队伍第二轮改革,我们将借此机会向市改革办建议配强执法人员,优化渔政执法机制,特别是加快推动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与长江办、省农业农村厅对接,增加相关专用设备;会同市禁捕办进一步压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建立管打结合、管罚协同的长效机制;对智慧渔政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增加自动报警等功能,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清晰度。

六、关于“要提高非法捕捞执法处罚的罚没标准,压缩执法自由裁量范围,对非法捕捞者给予重罚,同时还要依法要求侵害者进行相应的高额生态赔偿”的问题。目前渔政执法适用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长江水生生物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湖南省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办法》等。其相关罚没标准都由法律法规设定,现行的《自由裁量基准》由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制定,我们参照执行。根据“两高”的要求,2024年非法捕捞入刑标准由以前20公斤渔获提高到了30公斤渔获,所以公安的打击力度较2023年有所减弱,而行政执法手段偏弱,所以给外界的感觉力度没有以前大了。作为农业行政执法机关,与您的想法一致,也想严惩重大涉渔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生态补偿标准,增加违法成本,起到办一大案,震慑一片的效果。下一步,如人大、司法或省农业农村厅在修改相关法律、制定自由裁量基准等征求意见时,我们会将您的建议如实报送,积极争取。

七、关于“健全24小时值班机制,统一全市举报电话,并或建立110平台快速分流转交办理机制”的问题。3年来,为做好长江“十年禁渔”工作,除公安系统110举报平台外,我们市县两级农业执法机构均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并建立了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比如,市支队通过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印制的禁捕宣传资料等方式将0736-2912555举报电话向社会进行了公布,电话实现了语音录音功能,解决错接、漏接举报电话的问题。为加强应急值班,支队还建成了应急值班室、淋浴房等,近3年,市支队指挥中心受理渔政执法禁捕类投诉举报173条,投诉举报处理率达到100%,满意率100%。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值班值勤人员的责任心,不得出现漏接的现象,时刻保持网络的畅通;严格落实投诉举报制度,快速分级处置;加强与公安无缝衔接,全力保障举报渠道畅通。

八、关于“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力度,尽快着手电鱼机等此类非法产品的清理整顿工作,依法取缔和禁止违法产品的制售制售和市场流通”的问题。为落实长江十年禁捕工作,农业农村部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列举了36种禁用渔具。目前市场上确实存在制售禁用渔具的现象,特别是网络平台相当普遍,监管难度非常大。这几年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源头打、水上查、岸上管、市场禁”的方法,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保护自然水域或重点水域生态安全。2023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3127人次,检查水产品加工企业1224次,农贸市场、商超10532次,餐饮单位13982次,电商平台、网络经营者75家次,督促下架(删除、屏蔽)非法交易信息网10条,立案查处涉禁捕案件12起,罚没金额4.53万元。下一步,将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持续加强自然水域或重点水域执法力度。一是持续强化监管执法,加强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从流通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严防非法渔获物进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坚决杜绝野味和野生鱼虾等非法捕捞渔获物入店,严禁以“野味”为噱头吸引和欺骗消费者,监督食品经营者做到不采购、不销售、不加工,全面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氛围。二是持续加强部门协作,特别是线索通报和案件移送,强化信息交互,形成整体推进格局。三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利用各级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平台,多途径、多方式地宣传倡导“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实现长江禁捕退捕打非断链“四清”“四无”。

九、关于“进一步加快构建对执法部门的监督问责机制,对于不作为、纵容放任包庇者要给予立案问责处理”的问题。您提的这个问题很重要,也很及时,规范执法人员行为是全社会对我们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是执法办案的前提和条件。一直以来,各级对此都高度重视,比如,2023年市支队利用全市执法骨干培训,组织到德山监狱开展警示教育,请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组长来支队上廉政党课,请社会监督员、支队纪检员参与伴随式执法等。2024年先后2次组织执法人员观看《2023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岳阳渔政执法的乱象。反腐工作永远在路上,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同是如此,需要建立长效机制,我们将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专项行动,重点解决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执法不作为、执法慢作为、执法乱作为、执法不文明不规范、逐利执法、执法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的法纪意识,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对出现违法违规人员将刮骨疗伤、严惩不贷。

十、关于“进一步广泛宣传发动”的问题。在全面禁捕之初,公安、市场、农业、交通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力度空前之大。但长江“十年禁渔”进入第四年,在电毒炸等重大破坏渔业资源的问题上,尽管毒鱼炸鱼现象明显减少,但电鱼问题还是居高不下,社会普遍感觉到相关的宣传力度没有以前那么大,正如您所说的,现在确实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编印《禁捕宣传册》,采取集中宣传和边执法边宣传的方式,重点宣传《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定期向媒体公布渔政执法典型案例,努力在全市形成“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氛围,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保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落到实处,守护好一江碧水。

感谢您对我市禁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今后继续关心支持“禁捕”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4日

签 发 人:蒋颖群                          联 系 人:高  娉

联系单位: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19173650060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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